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详情

广东能源十四五:新型储能装机2GW以上(附规划全文)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2-04-14 01:03:13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到2025年,建设发电侧、 变电侧、 用户侧及独立调频储能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5%左右。

储能技术示范重点工程列表:电源侧建设海上风电和光伏配套储能,电网侧建设东莞 220 千伏黎贝站、 110 千伏巷尾站等储能项目, 用户侧建设佛山百威削峰填谷、 南方电网大湾 区数字产业基地配套等储能项目,建设独立调频储能电站项目等。

加快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先进储能在电力领域示范应用,制定储能项目成本回收机制、 创新储能项目营运模式、 强化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打造 “龙头企业牵头、 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产业集聚平台,提升新材料、 电池电芯、 逆变器、 系统集成和能量管理等产业集聚化程度,推动 “ 大容量、 低成本、 长寿命、 高安全、 易回收” 储能电池制造。积极布局大容量储热 (冷) 、 物理储能等其他创新储能产业。推进广州、 深圳、 惠州、 肇庆储能生产制 造、 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

建立促进新能源发展新机制。研究出台鼓励 “储能+可再生 能源发展” 的政策措施,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证制度,加快制定化学储能、多能互补等能源 新业态的标准体系和配套体制机制。

其他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尖峰电价、 储能电价等价格政策,推动完善峰谷电价、 差别电价等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广东能源十四五

新闻介绍:

规划指出到2025年,建设发电侧、 变电侧、 用户侧及独立调频储能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5%左右。

责任编辑:储能wenyan

碳索储能网版权说明:

1.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储能网或碳索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2.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推荐新闻
back homepage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