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发布的版本相比于之前的版本,在储能方面做了明确与改动,新版文件中显示,辽宁省将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3小时以上)配套安全高效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
此外,新版还更加详细的规定了项目的相关细节要求。包括:光伏治沙项目需要取得林草部门审核同意书,水面光伏场址只能选择在引水型水库水面,需要取得水利部门批准意见或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应取得用地批准文件;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取得用海批准文件并办理海域确权手续。且纳入建设计划且完成前期准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包含承诺建设的储能装置),须在2022年底前形成实物投资,2023年底前建成。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促进我省非化石能源高质量跃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经研究,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制定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实名书面反馈。
联系方式:024-86898268,86906420(传真)lnnewenergy@sina.com。
附件: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新闻介绍:
5月13日,辽宁省发改委正式发布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发布的版本相比于之前的版本,在储能方面做了明确与改动,新版文件中显示,辽宁省将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3小时以上)配套安全高效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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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0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