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详情

4月份全国17项储能产业相关政策出台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08:50:24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4月全国共发布17项储能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政策3项,地方政策14项。

国家政策要点: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科学安排储能建设;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地方政策要点:广西建立示范项目容量租赁机制;河北要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许昌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及储能电站安全;昆明鼓励储能电池企业建设独立或共享储能电站;济南、深圳支持虛拟电厂建设与运营;河南2025年力争实现新能源配套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GW以上。

国家政策

1、4月18日,中国住建部公布回复广东住建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其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2014)第1.0.2条规定,此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不适用于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

2、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科学安排储能建设。

3、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地方政策

1、4月4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政策中提到,建立示范项目容量租赁机制。鼓励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通过在全区范围内租赁示范项目容量的方式配置储能需求。示范项目的年容量租赁费价格由各投资主体自主协商确定(参考区间为160-230元/kWh)。鼓励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和示范项目投资主体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容量租赁协议或合同。

2、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实时响应采用容量+电量补偿方式。

3、4月7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许昌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及储能电站安全。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督促储能电站建设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设计、施工、运行、拆除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控与监督。

4、4月10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对8类储能项目征集范围提出具体要求。其中要求,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分布式储能项目聚合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液流电池储能调峰项目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交流侧效率不低于70%。

5、4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电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力推进储能项目建设。鼓励储能电池企业建设独立或共享储能电站,促进绿色能源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储能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力争2023年内建成1个储能示范项目,到2025年建成3个以上新型储能项目。

6、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一年内建成。逾期未建成的项目,不再保证其接网消纳。

7、4月13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和安全保障能力,扩大需求侧(储能)响应规模,提升我市新能源消纳及需求响应能力,形成源网荷储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8、4月14日,东北能监局印发《东北区域电力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其中,《东北区域电力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提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结合东北区域电网运行需求和特性,对有偿辅助服务进行补偿和分摊。现阶段,有偿服务的补偿费用主要由发电侧并网主体分摊,后期结合各省实际与实施情况逐步将新型储能、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补偿费用分摊范围。

9、4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支持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多场景,强化虚拟电厂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等方面,给予最高1500万元财政扶持。

10、4月17日,陕西省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渭南市新能源基地配套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共计315MW/630MWh的5个储能项目同时优选,优选项目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11、4月18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征集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建议的通知》。征集包括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能源电子技术、全过程安全技术、智慧调控技术、氢储能技术、储能前瞻技术和支撑保障技术等8个方向的技术攻关建议。

12、4月19日,四川能监办发布《四川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用电户号响应能力大于等于1000千瓦的,可选择直接参与负荷侧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响应价格的上限暂定为3.5元/kWh。

13、4月19日,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公示阳泉市《“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到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鼓励企业通过不同技术路径,以共享、租赁等市场化方式积极配建储能项目,充分发挥独立储能的调节作用,规划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kW,进一步提升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14、4月25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河南省将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河南省2025年,将力争实现新能源配套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GW以上。

新闻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4月全国共发布17项储能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政策3项,地方政策14项。国家政策要点: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zhy

碳索储能网版权说明:

1.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储能网或碳索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2.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推荐新闻
back homepage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