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12月、1月、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2月和1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 6:00,其他时段为平段。
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和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 同时,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9:1:0.46,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 倍
。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顺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值得注意的是,若据此条件,河南省工商业储能的充放策略将由原先的两充两放调整至一冲一放,工商业储能盈利空间被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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