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项目要求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4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此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2.73GW,其中风电2.5GW、光伏230MW,根据配置比例、预计配置储能需求不低于273MW/1092MWh。
原文如下:
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 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竞配条件
为了合理有序开发我市新能源,科学合理配置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精神,受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咨询单位,对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二、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
1.项目名称:天水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273万千瓦。
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3.竞争配置项目包括企业的整体实力、设备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申报电价、储能配置、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按照《天水市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4.区域标段竞配后,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设的,取消授予的开发资格,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本标段开发资格相应收回另行配置。
5.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6.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并网要求: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开工建设之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项目单位将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关单位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7.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8.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4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9.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
三、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
3.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四、申报文件的领取和递交
1.申报文件领取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递交方式:天水市秦州区东煜大厦708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此次竞配不接收任何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所有提交文件不予退回。
五、公告发布媒介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www.tianshui.gov.cn/fgw/)和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tsecc.net)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配置方: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天水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1楼
电话:0938-8319803
咨询单位: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318号东煜大厦七楼
联系人:吴政
电话:18093806130
固定电话:0938-852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