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规则指出:在川渝区域内,当省(市)内调峰资源无法满足该省(市)调峰需求时,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的调峰资源跨省(市)调用,通过调整省间联络线电力计划的方式实现。目前,该规则适用四川、重庆区域,条件成熟时将西藏电网纳入。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川渝一体化电力市场建设,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四川能源监管办组织对《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