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甘肃庆阳50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风储一体化)项目进行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除风电部分外,项目还配备330MW的移动储能电池(磷酸铁锂)以及配套充电设施,采用电网10KV线路作为充电电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总投资约40亿,初步确定在正宁县行政区域规划投资建设100个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00KW,在5个乡镇共计建设100台。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所有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检测、安装、调试、质监验收及各行政部门和电网公司相关手续的办理、竣工验收、投入运行、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的全部工作。
招标公告原文如下:
分散式风力发电(风储一体化)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分散式风力发电(风储一体化)项目已在庆阳市正宁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 庆阳市正宁县发改局项目审批股备【2024】127号),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甘肃诚德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级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投资建设50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330MW的移动储能电池(磷酸铁锂)以及配套充电设施,采用电网10KV线路作为充电电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总投资约40亿。初步确定在正宁县行政区域规划投资建设100个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00KW,其中山河镇下辖11个自然村,永正镇下辖10个行政村,榆林子镇下辖12个自然村,宫河镇辖12个行政村,周家镇下辖13个自然村,每个镇各建设20台。
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所有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检测、安装、调试、质监验收及各行政部门和电网公司相关手续的办理、竣工验收、投入运行、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的全部工作。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06月30日。
4.质量要求
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电网公司并网要求,投标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施工质量优良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及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