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出,申报类别:
1.2022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
2.2022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
3.2023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
4.2023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
原文如下: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54号),根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节能〔2024〕10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郑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54号)
(二)《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节能〔2024〕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申报范围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二)申报类别
1.2022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
2.2022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
3.2023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
4.2023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除有明确要求外均须为PDF格式,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进入惠企政策列表,列表中搜索或查看,按照申报通知中的支持方向类别,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可进入申报程序,填写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00:00—2024年6月14日24:00(超时系统自动关闭)。
(二)区县(市)初审。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郑州市工信局和郑州市财政局,随文报送2022年度郑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按支持方向类别排序)和2023年度郑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3,按支持方向类别排序),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四份,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上报两份)。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8:00。
(三)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开展项目审核认定或组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拟支持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市级财力状况和市政府支持重点,综合平衡后研究确定项目资金规模,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企业责任。
(二)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区县(市)要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加强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接沟通,认真做好企业申报业务指导和解释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