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发布了新的输电规划和成本分摊规则(FERC 1920号令),旨在提升美国电网长期输电规划能力。
对比以往的法案,FERC 1920号令对输电网运营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新法案涉及美国未来至少20年跨区域输电网络的长期建设和投资规划。法案要求输电网运营商每5年对规划进行一次更新,还必须考虑规划的经济性、可靠性和极端天气的影响。
新法案要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输电规划部门必须重新评估已获批准但尚未建成的输电项目;在区域输电规划过程中,输电网运营商应考虑使用先进输电技术,如输电线路动态输送容量技术(Dynamic line rating,DLR)、先进的潮流控制设备、先进的导体和输电开关等,这些技术可提高线路的输送能力。
新法案实施前,美国的电网运营商并没有义务参与电网长期规划。各地电网的规划周期不同,如中西部独立系统运营商(MISO)制定有长期输电规划流程,但其它一些电网运营商却很少进行此类长期规划。
FERC还制定了新的电网升级改造和运维的成本分配规则。新法案要求输电网运营商必须修改开放接入输电资费(OATT);允许公用事业公司、电力设备供应商及州政府设计与各自投入资金规模相匹配的成本分配方案,确保为电网的升级改造和运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此外,FERC还将继续推行在建工程(CWIP)激励机制,该机制允许电网运营商在项目建造过程中回收成本。
FERC分析了美国各地进行电网升级改造和运维所需的投资规模。据预测,到2030年美国高压电网的输送、承载能力相比现今水平需提升60%,投资规模可达3300亿美元;到2050年,高压电网的输送、承载能力则需提升3倍,投资总需求达2.2万亿美元。
新法案的出台正值美国新兴制造业、电动汽车和巨型数据中心用电需求高涨之际。但近年来美国高压电网建设放缓,难以适应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同时,极端天气事件逐渐成为常态,电网运营面临巨大压力。
跨州输电线路的建设更是困难重重。一方面,项目很难获得各个州的批准,另一方面,输电项目的成本分配问题也时常被诟病。由于各州的清洁能源目标各不相同,一些目标并不激进的州认为,他们不应被迫为其他州的目标买单,区域性输电项目会增加本州居民的负担。
新法案则弱化了各州政府的作用。各州政府的角色从主导输电网规划、建设转为与其他州共同推进输电规划和成本分摊事宜。目前,美国一些地方官员表示,将就该规则起诉联邦政府,他们认为FERC发布的新规涉及越权,违反了联邦法令。
不难看出,FERC 1920号令意在打破美国输电网规划建设“各扫门前雪”的惯例,加强相邻区域的规划协调,优化电网全局建设。但从推行来看,州政府层面的阻力仍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