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近日,通过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启动了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优选工作。
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攀枝花市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的相关指导意见及攀枝花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本次优选将遵循市场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项目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拉扯沟,总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是攀枝花市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实施,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一个集团内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一个标段的申报。
申请人需具备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经验,总资产不小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的10%,并需通过多项信用审查,确保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优选还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需在提交申请文件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的资质条件将按照牵头人的资格条件确定,但需满足所有相关要求,并提交完整的资格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本文所述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旨在为读者提供相关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读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并咨询专业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