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 8月11日,华能新能源公司宣布,其位于河北省的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已正式进入混塔设备采购招标阶段。
该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招标工作由华能唐山海港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旨在通过建设50MW的风电场,项目规模宏大,计划安装与主机相匹配的8套140米及以上高度的混合塔架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为单一标段,即华能新能源公司华能大清河盐场50MW风电场项目混塔设备采购招标标段包1.招标范围明确指向了与风电主机相配套的8套混塔设备及必要的附属设备,这些设备需达到或超过140米的高度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和长期稳定性。
为确保项目质量与安全,招标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投标人的财务和信誉状况需达到特定标准,包括无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记录,无禁止投标处罚期内记录,无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不良记录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投标人在技术能力和业绩方面也被设定了高标准。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140米及以上钢混式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计评估证明,并证明其技术路线的成熟性和安全性。此外,投标人还需具备近三年内至少3项140米及以上混塔实际供货业绩,且这些业绩需经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如TUV、鉴衡、CQC等)的认可,并附有详细的业绩合同证明和结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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