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随通知下发5份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
《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
《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
《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
《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
根据《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现货交易实施细则),新型主体(主要包括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满足一定前置条件,完成市场注册后,可采用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出清。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省内电力市场体系,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结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有关实施细则编制了《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和《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五个实施细则并报送我办审定,为做好审定工作,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1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含可编辑电子版)正式反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胡 玉
电话:0871-63067871
传真:0871-63011556
邮箱:scynb@ne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
2.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
3.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
4.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0版)
5.云南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V2.0版)
6.意见反馈表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