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降低存量老旧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健康评估指引》)。详见↓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为降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现就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指引。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二 一般条件
锂离子电池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一)外观
外观出现明显破损(因外壳缺损造成内部单体电池、线路或电路板等物质暴露)、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与原车上电池安装位置及尺寸明显不匹配,或充放电接口明显破损的锂离子电池。
(二)标签标识
1.无品牌、制造商等产品标识,且无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的锂离子电池。
2.无ccc认证标志的锂离子电池(仅适用于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起生产的产品)。
3.未标识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等参数信息的锂离子电池。
4.标识的标称电压超过48v的锂离子电池。
5.已达到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年限的锂离子电池(仅适用于有安全使用年限标注的)。
6.使用梯次利用的锂离子电池。
三 技术条件
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一)内阻大于0.5ω。检测方法见附件1。
(二)最大输出电压超过60v。检测方法见附件1。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50%。检测方法见附件1。
(四)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
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
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
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5.电池管理系统出现故障。
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四 健康评估网点建设要求
健康评估网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通过必要的评估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技术条件
健康评估网点承担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1.网点需要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3.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需要通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
4.网点应配备相应的锂离子电池检测设备,且内阻、电压、容量等测试设备需要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计量、校准,按规定检测或比对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设备应明确计量、校准或比对周期,且应制定并落实计量周期内检测设备核查制度;
5.网点应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出具锂离子电池是否需要报废的结论,并为健康评估结论负责;
6.网点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防毒面具、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严禁违规住人;
7.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二)布局和可及性要求
1.健康评估网点数量和位置应根据现有存量锂离子电池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便利消费者就近就便评估。
2.各地可根据辖区内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与健康评估网点或技术指导机构开展合作,在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区域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为站点周边居民集中开展健康评估服务。
3.鼓励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充电桩、充电柜制造商及运营商按附件1规定的检测方法,在产品中增加一项或多项锂离子电池指标检测功能;鼓励第三方机构或企业按第二至三章及附件1规定的条件及方法,以社会化方式面向特定单位或消费者自行提供健康评估服务。以上检测及健康评估结果可作为锂离子电池报废参考,不作为报废判定依据。
(三)便利回收要求
健康评估网点原则上应同时符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中回收服务网点建设的有关要求,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符合的,应具备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暂存条件,并定期将消费者交回的锂离子电池移交给规范回收服务网点,确保存在健康隐患的锂离子电池“应收尽收”。
(四)鼓励主动交回和以旧换新
鼓励网点将健康评估、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以及以旧换新等功能有机结合,对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并主动交回废锂离子电池的消费者,可根据选择直接给予回收补贴,或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时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五 技术指导机构
各地可委托本地区或本地区外的具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参数检测能力,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指导机构,对健康评估网点开展人员培训、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指导机构本身也可承担健康评估网点职能。各地方政府还需明确仲裁检测机构,在评估结果出现争议时承担仲裁检测任务,承担仲裁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网点评估职能。
六 健康评估流程
(一)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图详见附件2。建议消费者将待评估的锂离子电池与配套的电动自行车一并送至健康评估网点共同接受评估,以提升评估的准确性。
(二)由于放电容量衰减指标测试所需时间较长,各健康评估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此项测试。
(三)消费者也可参考本指引内容,自行检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外观和标签标识,自主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附件:
1.技术条件检测方法
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图
附件1
技术条件检测方法
一、内阻检测方法
使用符合以下工作原理的、准确度不低于±1%的交流内阻测试仪测量锂离子电池内阻。
交流内阻测试仪工作原理如下:
1.在锂离子电池的正负极两端施加频率为1.0 khz±0.1 khz、有效值为ia的电流,时间为1 s ~ 5 s,测量正负极两端的电压有效值ua(电压测量触点应与电流施加触点分开,交流电压峰值应低于20mv);
2.交流内阻值rac按以下公式计算:
rac=ua/ia
式中:
rac—交流内阻阻值,单位为欧姆(ω);
ua—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特(v);
ia—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培(a)。
二、最大输出电压检测方法
将锂离子电池充满电,然后使用准确度不低于±0.5%的电压测量装置测量正负极之间的电压值。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检测方法
按照标识查询额定容量c0,在具备安全防护且专人值守的条件下进行检测。将锂离子电池充满电,使用充放电测试设备按照数值为50%c0的电流(单位为a)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若未标注放电终止电压的,放电至标称电压的75%),得到放电容量c,按下式计算放电容量衰减率η:
η=1-(c÷c0)×100%
以上检测如需使用专用接口或通过特定通信协议方可实施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应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2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图
一、《健康评估指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3.5亿辆。随着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总量和占比也逐步提高。锂离子电池具有小巧轻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但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锂离子电池安全性会不断下降,事故风险进一步上升。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其中很多都是由锂离子电池故障引发的。
按照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健康评估指引》,旨在建立科学、准确、简便的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和判定规则,高效便捷地鉴别出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并提示消费者及时妥善加以处理,从而降低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减少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在全社会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中,很多都存在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甚至有的还经过了拼改装,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2年及2023年全国分别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2.1万起,分别同比上升23.4%、17.4%。老旧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使用年限偏长。据估算,截至目前全社会配备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5000万辆,其中很多电池都使用了3年乃至更长时间。锂离子电池自身的电化学特性决定了在充电过程中,其负极表面很容易析出树枝状金属锂,形成“枝晶”。随着使用时间和充放电循环次数的增加,“枝晶”会逐渐增大,最终刺穿电池隔膜造成内部短路,导致电池内部温度迅速提高,引发起火甚至爆炸。为防止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安全事故,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规定了电池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的电池不建议继续使用,但新标准发布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绝大多数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期服役”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拼改装电池隐患大。目前消费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中,除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外,一些拼改装的锂离子电池也占有一定比重。这些电池多是由无质量保障条件的小作坊使用梯次利用乃至报废淘汰的电芯自行组装生产的,虽然价格便宜,但电芯之间一致性较差,基本未经过严格的针刺、过充电、过放电、热滥用等测试验证,电池管理系统(bms)也较为简陋甚至缺失,难以在电池出现过充电、过放电、短路、温度异常等情况时加以有效保护,非常容易引发恶性火灾事故,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可小觑。
三是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较差。锂离子电池由于能量密度高、电极材料及电解液较为活泼等因素,需要尽量保持较为稳定的使用环境,一旦发生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在实际使用中,很难始终保持理想的条件,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电池受振动、磕碰、淋雨进水乃至摔落等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消费者手中的电池已出现外壳明显破损、内部电芯及保护电路外露等情况,却仍在继续使用,这些电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三、《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哪些产品?
《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已经进入使用环节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在操作过程中,有以下几方面问题易发生混淆,需要重点加以把握。
第一,《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在电动自行车上使用的锂离子电池,不适用在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其他电动车辆上使用的电池,也不适用于虽然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但不作为动力电池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如单独为防盗系统供电的锂离子电池等)。
第二,《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不适用于铅酸蓄电池、钠离子电池等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其他类型电池。
第三,无论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知名品牌锂离子电池,或是从非正规电池作坊购买的锂离子电池,甚至是消费者自行拼改装的锂离子电池,只要用于电动自行车产品,均适用于本指引。
四、《健康评估指引》可为哪些群体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提供指导?
(一)消费者个人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进行简单的外观和标签检查,自行判断所使用的电池是否适合继续使用。对于电池内阻、最大输出电压及放电容量等技术指标,建议消费者前往健康评估网点,由专业的工作人员使用专用设备检测后给出专业化的健康评估结论,不建议消费者自行检测。
(二)各地人民政府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在本地区布局建设健康评估网点,为消费者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提供专业、有公信力的健康评估服务,对电池出具权威的报废判定结论,并指导消费者妥善处置需要报废的锂离子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企业、售后服务网点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等,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通过配备相应的评估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社会化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服务,所出具的健康评估结论可作为报废参考,不作为判定依据。
(四)公共充电柜、充电桩运营商可在相关充电设施中内嵌电池健康评估服务功能,对进行充电的电池开展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的检测,并向充电用户提供是否建议继续使用的参考建议,由用户自行决定是否报废。
(五)各地可根据辖区内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与健康评估网点或技术指导机构合作,在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区域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在特定时间段内向周边居民提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集中评估服务,及时发现居民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健康评估网点将设立在哪些地方?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政府将根据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保有量和地域分布,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依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以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销售网点等,通过必要的程序确定健康评估网点,并将网点清单和地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今后,消费者可自行前往居住地周边的健康评估网点,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在特定地区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或组织健康评估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健康评估服务。
六、健康评估网点需要符合什么技术要求?
符合条件的健康评估网点,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一)资质方面,健康评估网点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二)人员方面,网点至少应有2名通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从事健康评估工作,且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三)设备方面,网点应配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评估检测设备,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相关测试功能需要经过校准、检测或比对。
(四)消防方面,网点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器材。
(五)在网点运营期内,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六)开展健康评估后,网点应根据结果出具锂离子电池是否需要报废的结论,并为健康评估结论负责。
七、应按照什么程序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应按照以下“五步法”进行:
一是观察电池外观。确认是否出现明显破损、漏液、较为严重的变形、烧蚀痕迹或与原车上电池安装位置及尺寸明显不匹配的情况。建议将锂离子电池与配套的电动自行车一同进行评估,以提升评估的准确性。
二是检查电池标签。确认是否有产品标识(或发票及其他购买凭证),是否明确标识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等参数信息,以及所标识的标称电压是否不超过48v、是否已达到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年限。
三是测试电池内阻。用交流内阻测试仪测量电池组内阻是否不大于0.5ω。
四是测量最大输出电压。用原装充电器或通用充电器将锂离子电池充至满电状态后,测量电池输出电压,确认是否不大于60v。
五是计算放电容量衰减率。测量锂离子电池放电容量,与额定容量比较,确认容量衰减率是否不超过50%。
八、对评估后不建议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评估后不建议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议消费者交由健康评估网点或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回收,不建议继续充电或使用,否则极易发生爆炸或燃烧等安全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各地政府正在按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建设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指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原则,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设回收服务网点,确保存在健康隐患的锂离子电池“应收尽收”。
九、技术指导机构有什么要求?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中发挥什么作用?
技术指导机构应为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第三方实验室,并具备锂离子电池内阻、电压、容量等技术指标检测能力。技术指导机构负责面向健康评估网点开展人员培训、目击考核、设备比对、能力认定等技术指导工作。在评估结果出现争议时,各地政府还应明确承担仲裁检测任务的仲裁检测机构。
十、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是否涉及费用?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费用问题,由健康评估工作组织单位及评估网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鼓励各地方政府及各健康评估网点向消费者提供免费评估服务。支持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用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基础上,对主动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给予额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