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作为2026至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顶层指导文件,规划明确,到2030年我国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文件持续优化电源结构,规模化发展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有序开发水电、核电,推动煤电转型为系统支撑、调节与兜底电源;加快完善各级电网建设,培育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灵活负荷,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成型。
储能是保障电力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核心调节资源,本次规划划定多项清晰量化发展指标。文件提出,布局一批具备顶峰保供能力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推广构网型储能技术,充分释放储能调峰、调频、调压、事故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重效能。“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到4小时;至2030年,此类独立储能规模达到1.4亿千瓦。
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全国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2030年新型储能总规模达到3亿千瓦。一方面推动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升级改造,提升实际调度利用水平;另一方面依据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科学配置自用储能,在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外送基地配套储能设施,提高输电通道绿电输送比例。
在配网侧,结合电网承载力因地制宜布局中低压台区储能项目,化解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难题。针对西藏、新疆、青海等大电网延伸难度较大区域,建设风光荷储一体化微电网保障末端供电。同时鼓励盘活存量资源,依托关停煤电厂址、原有设施改造建设储能、调相机项目;依托国家算力枢纽布局算电协同项目,匹配算力负荷与新能源资源。
系统安全保障层面,规划提出构建多元化黑启动电源体系,完善电网快速恢复预案,积极探索“火电+储能”、构网型储能、微电网等多样化黑启动实现路径。
市场机制方面,持续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容量电价与容量补偿机制,统一标准对系统可靠容量予以经济补偿。待条件成熟后,在合适区域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依靠市场化方式保障系统充足调节资源。整套政策框架,为储能多场景规模化发展打通空间与收益通道,推动储能从新能源配套设施转变为新型电力系统独立核心调节资源。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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