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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储避免“一刀切”,建立储能市场机制,规范行业标准与监管,多位代表谏言推动储能发展

2024-03-07 11:01:57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在行业装机规模高速发展的同时,储能行业也面临着如何提升下游商业化程度、利用水平乃至全生命周期可靠性等问题。

在正在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多个储能“代言人”就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或提案。这其中:新能源配储政策、储能市场化机制、标准和监管规范化,最受关注。

新能源配储:合理设置配储比例,避免配储比例“一刀切”,鼓励租赁容量并考核租用规模,根据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合理核定新能源项目发电上网价格。

邹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要着眼于解决储能配比“一刀切”问题,加强发展模式的创新探索

张天任,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董事长:

建议出台全国性政策,鼓励新能源企业租赁由独立第三方建设的储能电站容量和在年度内对新能源企业租用规模达标与否与上网发电量挂钩。

葛炳灶,全国人大代表、今飞集团董事长:

建议国家出台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20%以下的新政策,而对于家庭光伏项目储能配置比例应该达到50%以上。

曹仁贤,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

武汉琦,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法规。

储能市场化机制:适应新型主体互动需求的市场机制,激励主体参与市场调节。

刘汉元,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建议“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储能面临的问题”。

阮前途,全国政协委员、国网福建电力董事长、党委书记:

提出完善适应新型主体互动需要的市场机制,针对储能、电动汽车、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数据中心等新型主体,结合其物理特性和经济特性,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品种和交易组织,激励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行业标准与监管规范化:健全储能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储能项目规范管理。

李东林,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所董事长:

健全用户侧储能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加快构网型储能技术标准。强化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实时公布项目监管数据,积极推进地方科学建设储能项目,开展新型技术多场景试点示范。

另外,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针对车电互联,提出抓住车网互动(V2G)的本质,研究探索电池与电网双向融合互动(B2G,Battery to Grid)。

而来自矿产资源开发以及钢铁行业的代表也针对煤矿等井下废弃巷道再利用、钢铁行业的储能应用提出了相关建议,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自有煤气发电+储能高效协同”的“源网荷储”智慧化供能系统,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代表委员提案建议要点

张天任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

优化新能源配储政策

聚焦新能源配储利用率,张天任代表认为,由于储能系统本身并不产生电量,并且充放的度电成本高于新能源发电成本,用储能系统来解决弃风弃光的问题经济性差,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配储就是成本项,因此新能源对储能设备的选择就是低成本而非高质量。建议“出台全国性政策,鼓励新能源企业租赁由独立第三方建设的储能电站容量,在年度内对新能源企业租用规模达标与否与上网发电量挂钩。”

同时建议“拓宽共享/独立储能电站的盈利渠道。允许共享储能电站在与租赁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鼓励储能电站参与所有调频服务并获取调频服务收益;鼓励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调峰等所有辅助服务并获取辅助服务收益;鼓励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现峰谷价差套利;鼓励储能电站通过双边协商、双边竞价及单边调用等模式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从国家层面应对各类容量资源进行统筹推进,建立‘同工同酬、同质同价’的电价机制,应研究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合理的成本疏导,补偿新型储能容量成本。”

陈雪华

全国人大代表、华友钴业董事长

建立预警机制 构建更有韧性的锂电产业链

解决锂电材料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需要从政策指引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发力,陈雪华代表建议“政府在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及时发布产业信息,建立资源、产能与需求相匹配的预警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投资、理性发展,防止产能严重过剩,保障行业健康发展,降低和减少市场失灵对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带来的损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锂电材料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尤其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合作,在项目审批、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锂电材料国际产能合作中实现‘中国制造’向‘世界制造’的转变。”

刘汉元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进一步加快我国多种储能建设

为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形成有力支撑,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推进低碳中国进程,刘汉元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驱动力度,跟上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集中精力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支持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的投资和建设,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储能业务,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储能面临的问题,鼓励并推动部分局域网、微网、自备电网率先实现发储用一体化方案解决;加快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参与电网储能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阮前途

全国政协委员、国网福建电力董事长、党委书记

新形势下推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发展消纳压力剧增,如果不能做到电网和电源同步规划、同步投产,以及利用市场机制同步消纳,容易出现弃风弃光。局部电网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无新增接入空间等问题。阮前途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支持开发优质抽水蓄能项目。将福建宁德黄田抽蓄、南平太平抽蓄等优质大型抽蓄站点纳入国家重点实施项目,提高地区电网调节能力,加快破解电力电量供需不均衡、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等难题。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一是进一步理顺价格机制。统筹衔接一、二次能源价格政策,研究建立能源转型成本合理疏导机制,加快推动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二是完善适应新型主体互动需要的市场机制。针对储能、电动汽车、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数据中心等新型主体,结合其物理特性和经济特性,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市场品种和交易组织,激励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李东林

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所董事长

储能行业发展亟须加强标准出台和监管

储能行业对并网前储能电站系统级别安全可靠性测试和验证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此外,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缺乏国家层面统一规划和要求,导致执行标准过程中易发生政策间“冲突”。

李东林代表建议“加快国家层面标准建设,布局各层级标准发展策略,促进国标、行标、地标等协调发展;推进不同地区储能电站容量建设、设备抽检和认证要求、并网及涉网测试验收等方面标准化;加快储能电站建设、消防验收、并网验收等关键标准制修订,加快构网型储能技术标准制定,健全用户侧储能安全管理体系;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的储能并网运行,构建高标准储能系统实证平台;推动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法规制修订,提高国内新型储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此外,针对已出台的规范及监管制度,建议要进一步加大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强化新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实时公布项目监管数据,积极推进地方科学建设储能项目,开展新型技术多场景试点示范。”

曾毓群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

抓住本质推进电池与电网双向融合互动(B2G)

经过十几年发展,我国新能源电池技术上实现全球领先,规模上占据了全球60%以上份额,但未来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曾毓群表示,“当前,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上量,大规模电动汽车的无序充电将进一步加剧电网负荷的峰谷特性,给电网安全造成冲击。另外,随着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特点的新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为维持系统实时平衡,电网面临大量灵活性调节能力缺口。为了变负担为资源,一箭双雕解决交通和能源领域存在的两大难题,可以抓住车网互动(V2G)的本质,研究探索电池与电网双向融合互动(B2G,Battery to Grid)。”

曹仁贤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明确:对国家已有明确价格政策的新能源项目,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法规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生命周期合理小时数外电量可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因此,建议“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函〔2022〕39号及发改能源〔2019〕19号的规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上网电价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并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超合理利用小时数外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省新能源电价政策的监管,定期组织核查,及时纠正各省新能源项目电价新政策有悖于原有政策的情况,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此外他在《关于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场的建议》中表示,建议结合全国碳市场的需求,尽快增加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建议尽快增加发布如草地碳汇、充电桩绿电、光储充、绿氢等多个种类的CCER方法学,推进CCER方法学覆盖更多行业和领域的碳减排项目,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碳减排需求。”

葛炳灶

全国人大代表、今飞集团董事长

推进户用“光伏微网储能”产业集成应用

从现有光伏和储能的价格上看,户用“光伏微网储能”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已步入最佳的盈亏平衡点,值得各方关注。

葛炳灶建议“首先是规划先行。建议国家编制《5000万平方米、100万家庭“光伏微网储能”项目的实施规划》;建议国家每年减少100万KW煤电机组的投资(约30亿—40亿元人民币),转向资助‘户用光伏微网储能’项目建设。同时建议政策重构和奖励补贴。国家出台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20%以下的新政策,而对于家庭光伏项目储能配置比例应该达到50%以上。同时,建议对实施‘户用光伏微网储能’进行资金补贴和精神奖励。凡安装30-50平方米,配储10-15KWh,直接补贴5000元,并由政府颁发‘绿色低碳家’标志。”

邹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优化完善新能源配储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当前,新型储能已进入大规模发展期,亟需政策导向从“单纯激励开发建设”向“激励高质量建设和高效率利用并重”转变。

为此,邹磊在提案中针对新能源配储提出:“着眼于提高利用率,优先发展独立共享储能,实现新型储能的区域统筹规划布局和数智化技术应用;着眼于建设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产品设计和交易机制;着眼于解决储能配比‘一刀切’问题,加强发展模式创新探索。”

武汉琦

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大规模新能源电力能源顺利、充分消纳,实现新能源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武汉琦提出几方面建议:“一是加大绿电平台建设,通过市场化交易手段,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与需求侧用户连接起来,有效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规模扩大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外送通道建设,解决新能源发电消纳问题。三是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法规,进一步降低传统制造业的用电成本,提高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及再投资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对制造企业在新能源发展中的支持,引导整机企业良性循环发展,同时结合终端负荷条件、输出条件及电网规划,编制可行的新能源规划,防止行业局部装机过剩引发的弃风弃电和行业产业链、金融链信用危机等不良后果。”

李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井下废弃巷道再利用

井下废弃巷道(腔体)作为特殊的地下空间资源,在储气、储油、储能、封存二氧化碳、抽水蓄能等方面拥有巨大潜力。

李毛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可将企业所属资源评估后作为资产划归企业,鼓励企业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参与井下废弃巷道(腔体)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努力突破一批技术瓶颈,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实现资源化、可持续利用,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王兰玉

全国人大代表、河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加快推进钢铁材料低碳产品价值实现

在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共识的时代背景下,实现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为解决环境、能源和资源瓶颈问题的关键,同时也将成为塑造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王兰玉代表建议“健全钢铁行业绿色能源消纳的支撑体系。当前对在电力交易市场购买的绿电(绿证)实施电价补贴,并结合实际,研究将绿电指标纳入环保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钢厂规模化电力消纳优势,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自有煤气发电+储能高效协同”的“源网荷储”智慧化供能系统,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进电解水制氢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加快建立生物质资源的收-储-运保障体系,实现生物质资源的有效、稳定供应,利用农、林发达地区生物质资源优势,推动生物质高炉喷吹技术攻关和工程推广。”

李家杰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恒基兆业集团主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主席

大力发展智慧能源技术

李家杰强调,科技创新将对促进我国智慧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关键作用。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一,光伏、储能和绿氢是未来清洁能源新的基石,建议构建创新联合体以完善研发创新生态链。比如,围绕储能方向,以“揭榜挂帅”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储能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安全等基础技术攻关,并支持有条件企业联合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二,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例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前瞻布局产业创新载体,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智库机构等;三,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先行先试,打造一批‘新型智慧能源系统建设试验区’,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

刘怀平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昆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鼓励钢铁企业建设新型储能基础设施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钢铁行业的能量流动基本无序,且运行效率较低,耗散损失较大。钢铁行业亟须构建以储能为核心的闭环运行网络,提高现有能源流系统能效。

刘怀平将在今年两会提出了四点建议鼓励钢企建设新型储能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作用。全面发挥政府引导与激励作用,推动钢铁企业投资并构建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加大对钢铁企业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的金融扶持力度,采取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的发展,以满足各类企业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建设储能示范工程。鼓励具备条件的钢铁行业领军企业先行先试,高水平构建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大力推广‘光伏+储能’‘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多元互补模式在钢铁行业中的普及与应用,带动更多企业跟随建设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其次,推进储能数字化运维。倡导钢铁企业在建设新型储能基础设施的过程中,积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运维的应用,借助先进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能源体系,提升储能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实现精益管理与节能降碳。最后,加强跨部门协作。建议由能源、工信、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和推广。研究制定针对钢铁行业新型储能应用发展的专属配套政策,制定钢铁行业统一的储能技术标准和规范,为钢铁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助力钢铁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

发布人:ca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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