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股票简称:东方电气编号:2021-03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朱玉辉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玉辉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志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刘志先生的简历和联系方式:刘志,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刘志先生于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东方汽轮机船机分厂、企业管理办公室、战略发展办公室工作,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室副主任、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处副处长。现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公司办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室主任。
联系电话:028-87893550
传真号码:028-875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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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