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全体董事
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1年9月24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增补刘国强先生和申志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事项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部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亚骏(召集人)、王达学、俞波、于良耀、刘国强
审计委员会:俞波(召集人)、李在军、申志东
提名委员会:于良耀(召集人)、王亚骏、俞波、李在军、刘国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王亚骏、冉耕和申志
东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0万元,并将公司部分不动产抵押给授信银行,同时公司关联方
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和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同意使用自身不动产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