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给予四类新能源项目指标,总规模738万千瓦,包括:
1)对煤电企业组煤保电的奖励,350万千瓦;
2)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建设的奖励,60万千瓦;
3)对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后续指标安排,300万千瓦;
4)抽水蓄能项目配套新能源指标安排,28万千瓦;
上述四类指标项目,风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年底前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开工、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
国家能源集团、华电、华润电力、湖北能源均获得110万千瓦以上的指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湖北省新一批风电、光伏项目指标分配情况。
百万千瓦基地指标的具体项目分配如下表所示。
抽水蓄能项目配套新能源指标安排:
对已核准的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由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资),按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的20%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 28万千瓦。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