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提出,计划至2025年,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项目,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规划的全文内容如下:
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前 言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向和一致行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探索能源要素短缺地区能源保障和能源转型方案,建设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综合能源基地,是“十四五”时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举措,也是广西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举措。
本规划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自治区能源、电力等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规划主要涵盖水能(含抽水蓄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类型。规划明确了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广西“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广西立足自身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力度,发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消纳水平不断提高,促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获得新突破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大幅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区电源装机总量达到5178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824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963万千瓦,年均增长8.7%。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5%,较2015年提高3.5个百分点。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20年底,全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65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20.5%,较2015年提高18.4个百分点。风电装机规模达到653万千
瓦,是2015年的16倍,初步形成桂林和玉林两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5万千瓦,是2015年的17倍,建成一批屋顶光伏、农业大棚光伏、渔光互补光伏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项目;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7万千瓦,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从无到有”,装机规模达到25.3万千瓦。
稳步推进水电深度开发。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开工并投产左岸3台20万千瓦机组。瓦村水电站、老口航运枢纽电站、桥巩电厂9号机、牛湾电厂、河湾电厂、沙坝电厂等水电工程相继投产。截至2020年底,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759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119万千瓦。
首座抽水蓄能电站获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获得国家批复,同意在初选南宁、武鸣、钦州、来宾、桂林、灌阳作为比选站点的基础上,确定南宁(拟装机120万千瓦)站点为广西“十四五”新建抽水蓄能电站推荐站点。首个站点获批后,南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顺利推进,为“十四五”初项目核准并开工打下坚实基础。
(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迈上新台阶
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比重大幅提高。202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796亿千瓦时,占电源总发电量的41.1%;净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878亿千瓦时(含可再生能源净调入电量),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4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80亿千瓦时,占电源总发电量的9.1%,较2015年提高6.8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8.9%,其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量分别为106亿千瓦时、17亿千瓦时和57亿千瓦时。
多措并举实现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2016年和2017年,受用电增速减缓、汛期来水超预期、系统调节能力有限等多重因素影响,广西连续两年产生弃水。“十三五”后三年,广西通过加强电网建设、优化清洁能源调度、调配南方电网大平台资源、拓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全方位措施,连续三年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累计消纳2212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排名全国前列。
(三)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治理展现新面貌
“十三五”期间,广西深入落实农村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要求,对农作物秸秆、禽畜粪便、林业糖业剩余物、生活垃圾等城乡废弃物资源,通过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资源处理方式,结合沼气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高效利用手段,基本形成城乡废弃物综合治理体系,“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综合治理模式逐步成熟。2020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约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约8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
(四)光伏扶贫产业取得新成果
“十三五”期间,广西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要求,在全区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一批光伏扶贫工程,建成光伏扶贫发电项目2200个,装机容量共18.7万千瓦,均注册纳入国家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先后获得三个批次国家光伏扶贫补贴项目目录名单,全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列入国家补贴范围。
(五)政策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开展广西陆上风电、太阳能、农林生物质发电和生活垃圾发电等专项规划,有效推进一批项目落地。推进多个批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参与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初步建立适应国家新政策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度竞争性配置制度,有序安排年度建设方案。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广西“能源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统筹安排政策支持。推动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等规划有效衔接,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建立多方参与落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长效机制,引导区内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先后制定水火(核)发电权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累计组织水火(核)发电权交易30批次,累计消纳水电105亿千瓦时。有序组织水电参与让利交易,有效促成一批大工业用户增产复产和助推经济稳增长,降低水电弃水风险。
可再生能源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流程,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合理提高新能源项目审批效率。优化风电项目业主变更流程,简化企业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优化新能源项目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推动新能源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发电。
以上内容为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部分内容,更多内容可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