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发布用户侧储能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储能系统设备,包括储能项目的供货,含设计、施工、调测上线;储能系统电池租赁服务,包括电池系统,含电池架、电池组、BMS、高压箱的租赁服务,储能系统维护等。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公告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储能业务类或梯次电池或PCS销售项目业绩。
原文如下: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用户侧储能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用户侧储能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HW-2022-0670),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用户侧储能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XHTC-HW-2022-0670
1.3招标内容: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用户侧储能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储能系统设备】主要内容为:储能项目的供货(含设计、施工、调测上线)。
2)【储能系统电池租赁服务】主要内容为:电池系统(包含电池架、电池组、BMS、高压箱)的租赁服务,储能系统维护(含储能系统保险:财产险按照资产归属边界确认受益方和保额,责任险受益方须为铁塔公司)、维护费用打包进电池租赁费用。
1.4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本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为【6】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标段及中标原则如下:
1.5完成时间要求:订单发出后30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具备储能上线条件。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7质保期要求:
1.8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1.9合同期限:储能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额上限时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储能业务类或梯次电池或PCS销售项目)。
注:投标人应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发票无法通过税务总局全国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两年(2019年度、2020年度或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部分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自行设计,需提供投标人资质,若投标人对设计部分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施工部分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自行施工,需提供投标人资质,若投标人对施工部分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7)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自行施工,需提供投标人资质,若投标人对施工部分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处注册;
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还须至少配备2名电工作业人员和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在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处注册;
注:上述人员(除主要负责人外)标段内和各标段之间不允许重复,均须提供人员所在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自2022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有PCS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储能核心设备PCS须具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早于2018年5月1日,检测报告执行标准为GB/T 34133-2017。(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