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加快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于4月28日截至。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将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河南省2025年,将力争实现新能源配套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GW以上。
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进入电力现货前,独立储能放电,视作发电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中长期市场,签订顶峰时段市场合约;用电时,作为电力用户享受低谷时段用电电价。充电不承担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
调峰辅助服务方面,独立储能电站提供调峰服务,按照火电机组第一档调峰辅助服务交易价格优先出清,上限0.3元/kWh。
独立储能享用优先调度制,每年完全调用次数350次。
建立储能容量租赁共享制度,租赁参考价200元/kWh·年,鼓励储能与新能源企业签订10年以上合同。
另外,对建成投运的独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省财政还将提供0.3元/kWh的补贴,补贴期2年。对规模在1000kWh以上的用户侧储能,投运后,省财政按200元/kWh标准给与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