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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火爆不赚钱!西北内蒙市场盈利模式单一、项目收益少、政策不完善如何解决?

2023-09-20 15:51:18
来源:索比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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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索比储能网查阅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发现,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超过1733万千瓦/3580万千瓦时,其中西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占全国的26.8%。

在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当中,西北占据两席,宁夏、新疆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97万千瓦/391万千瓦时和122万千瓦/313万千瓦时,装机规模均超过100万千瓦。从2023年上半年新增装机规模来看,西北地区的宁夏和新疆也排名全国前5。此外,临近西北的内蒙地区装机规模也在高速增长。可以说,大西北和内蒙地区已经成为落地规模化储能项目的主战场。

宁夏

作为国内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自去年12月以来,宁夏迎来储能电站加速并网投运期。截至今年6月底,宁夏电网已有20座储能电站并网投运,并网容量达194.99万千瓦/390.22万千瓦时,总规模位居全国第三。

预计至2023年年底,宁夏储能规模超过300万千瓦,“十四五”末储能装机超500万千瓦。“十四五”末,宁夏电网新能源装机规模将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干瓦。统筹考虑宁夏电网结构和电力平衡,“十四五”末全区新型储能配置规模约为500万千瓦/1000万千瓦时。

但是,相比于当前储能行业的热度,宁夏很多储能项目面临着盈利模式单一、收益水平不高甚至亏损的尴尬现状。2023年上半年,宁夏储能电站收益主要来源于辅助服务市场,容量租赁市场表现不佳,且不同储能电站之间租赁情况差异较大,部分储能项目的收益难以覆盖投资成本。按照《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电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最高补偿价格为0.6元/千瓦时,但目前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实际度电收益为约0.48元/千瓦时,这个价格相当于又减少了20%的收入。

以宁夏一座容量为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的储能电站项目的测算数据显示,如果仅参加调峰辅助服务,该储能电站每年亏缺1757万元;通过“调峰+顶峰”或“调峰+部分租赁”或“调峰+顶峰+容量补偿”市场模式,且达到一定调用次数(年调峰充放电次数250次、年顶峰充放电次数50次以上),该电站可实现收支平衡或小幅盈利;通过“调峰+顶峰+全容量租赁+容量补偿”模式,每年可实现盈利6429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宁夏储能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配建储能缺乏约束性的奖惩机制,发电企业配储的意愿不强,企业多处于观望状态,储能租赁市场并不活跃,租赁配储对于发电企业来说属于额外增加的投资,按照现有政策很难带来与之相匹配的收益,需鼓励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租赁市场等多种模式,推动独立储能同时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调峰、顶峰、备用等多个电力市场,增加储能的收益和应用场景,全面释放储能价值。

同时,宁夏还需严格新能源强配储能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可回溯、奖惩分明的市场细则,明确储能电站优先调用原则,对完成储能配建要求的新能源场站纳入优先发电排序。此外,明确未配储能的存量新能源场站提前限电的管理细则,提高企业限电成本。

甘肃

作为首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省份之一,甘肃自2022年5月至今,已进入现货连续长周期运行阶段,成为西北五省区较为成熟的现货市场。目前,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出清电价上下限分别为650元/MWh、40元/MWh,河西区域因新能源装机大,在中午光伏大发时段实时现货市场电价会出现40元/MWh的地板价,而在晚高峰时段实时现货市场电价一般会超过400元/MWh,因此可利用储能进行电量搬移赚取价差。

由于新能源装机占比已超过50%以上,甘肃也对储能提出了较高要求。根据甘肃省能源监管办披露数据:截至2023年3月底,甘肃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35个,装机总规模61.5万千瓦/132.3万千瓦时。而甘肃电网投运的储能主要为新能源配储。新能源配储在定位上视为与场站为一体,在系统无需求的前提下具备一定的自主调度权限。因此,新能源配储丰富了甘肃市场主体在现货市场中的盈利场景。

但是,索比储能网注意到,新能源配套储能在甘肃现货场景下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如电价预测困难、储能收益测算复杂、充放电影响AGC下发值、储能设备运维能力有待提高等众多挑战。有业内专家建议,甘肃需利用竞价空间及功率预测提高电价预判能力;拆分充电场景,提高收益测算准确率;优化储能控制策略;积极调整场站自计划;加强储能运行能力建设等方法来解决这些难题。

新疆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蕴藏量居全国第二位。近年来,新疆“风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能源新增并网规模占西北电网43%,位居西北地区第一位;新能源装机占比首次超过40%,占比达历史最高。截至7月中旬,新疆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达5000万千瓦。而在2010年,新疆还没有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容量仅为100万千瓦。

目前,如何存储好、利用好新能源,是新疆推进新能源发展绕不开的重要课题。5月16日,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给出四条激励政策,明确给予容量电价和储能参与调峰的充电、放电补偿。

一是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鼓励储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或现货交易,独立储能放电时作为发电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充电时视同电力用户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二是试行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在国家出台统一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前,对我区投运的独立储能先行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

三是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执行特殊调用支持政策,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充电的,按照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电时按照0.25元/千瓦时补偿,获得放电补偿时不再同时享受容量电价补偿;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完善后,独立储能按照相关规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四是建立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以共建、租赁的形式实现配置储能需求,支持共享储能项目通过出售、租赁等共享服务回收建设成本。

内蒙古

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4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和包头等地。来自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3》预计,“十四五”末,我国新型储能装机有望超过5000万千瓦。届时,内蒙古新型储能规模约占全国总规模的1/5左右,加上已经建成的抽水蓄能规模(120万千瓦),到2025年,内蒙古储能规模大体在1300万千瓦左右。另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2》预测,到2030年全国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1.2亿千瓦左右,到2030年,内蒙古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占全国比重将在30%左右。

但是,要想达成以上目标,内蒙需要在未来几年综合考虑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发展规划、消纳形势、网架结构、资源环境等因素,编制出台新型储能规划,充分衔接国土资源、电力等能源规划,明确发展规模、项目布局,根据电力系统需求,指导各地储能发展规模,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储能项目建设。

目前,内蒙古的储能补贴政策仍然不明确、不清晰,应借鉴其他地区做法,对已投运的企业、产业园区、停车场分布式光储、光充储一体化等项目,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一定补助,对独立储能项目,出台政策引导区内国有企业建设和运营市政储能站。

同时,内蒙还需持续完善新型储能项目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等运行规则,建立科学有效的辅助服务计价方法,明确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利用其响应快、效率高、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在电力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黑启动等作用,提升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责编: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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