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表示为进一步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运用市场化机制调动需求侧响应资源,增强系统调节能力,2024年电力需求侧响应纳入电力中长期市场,申报、出清、发布环节在交易平台完成,其余由省电力公司按现行规则组织实施。
2024年湖北电力市场交易主要由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组成。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常规电力中长期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电力、需求侧响应交易。现货运行期间,年度中长期交易按“长协定量、现货定价”原则,实施价格联动机制。
原则上用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已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市。无正当理由退市的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保障正常用电,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全年总电量规模不设上限。发电侧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总规模为500亿千瓦时,发电侧与分时用户(含售电公司代理的该类用户)低谷、平段、高峰、尖峰合同电量按4:4:3:1比例签约,不分时用户(含售电公司代理的该类用户)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当交易时间截止或交易总量达到上限时交易自动终止。
各类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的交易各时段签约比例同年度交易一致,集中交易采取匿名方式开展。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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