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3年12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67条!其中国家出台政策6条,地方出台政策61条。根据储能政策的具体指向,地方政策中,储能补贴政策6条、储能规划布局的政策5条、新能源配储政策9条、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相关政策10条、储能电池政策2条,储能项目政策2条,抽水蓄能政策2条,充换电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14条、其他相关政策11条。
01
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一共出台了6项储能相关政策。
其中,12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其中提到,细则明确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自首次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以及退出商业运营但仍然可以发电上网的发电机组(不含煤电应急备用电源)和独立新型储能,按自然月划分相应的调试阶段,并网调试期间不同调试阶段分摊标准如下:
1.第一阶段。按照2倍的分摊标准缴纳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即先按正常标准缴纳“两个细则”辅助服务分摊费用α和调峰调频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分摊费用β。再将1倍已承担电力辅助服务费用(α+β)从当月上网电费中扣除,纳入“两个细则”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
2.第二阶段。先按正常标准缴纳“两个细则”辅助服务分摊费用α和调峰调频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分摊费用β。D3日前具备第九条、第十条商业运营条件的,自动进入商业运营。D3日前仍不具备第九条、第十条商业运营条件的,再将本阶段每月1倍已承担电力辅助服务费用(α+β)从当月上网电费中扣除,纳入“两个细则”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
3.第三阶段。按照3倍标准缴纳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即每月按正常标准缴纳“两个细则”辅助服务分摊费用α和调峰调频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分摊费用β,再将每月已承担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的2倍(2*α+2*β)从当月上网电费中扣除,纳入“两个细则”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
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共56个项目被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总规模超8.16GW/29.86GWh。
这56个入选项目的储能技术路线包括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液流电池(全钒、锌铁、铁基)、飞轮、重力、二氧化碳、液态空气、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等单一及混合储能技术,其中锂离子电池项目数量最多达17个,总规模超2.15GW/4.4G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11个,总规模超2.75GW/12.95GWh;液流电池储能项目8个,其中全钒液流电池项目6个,铁基液流、锌铁液流项目各1个。
02
地方层面
地方层面,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安徽、广西、河南、湖南、山东、山西、内蒙古、宁夏、云南、甘肃、河北、吉林、辽宁、上海、四川、新疆、重庆21个省市发布储能相关政策48条。
在储能补贴方面,浙江嘉善县对于新建装机容量1MW以上并纳入县级电力负荷管控管理中心统一调控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项目放电额定功率0.3元/瓦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浙江杭州提出配备储能的充电设施最高可以获得480元/kW补贴。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对采用光伏、储能、氢能、充电桩、智慧能源管理等两种以上且装机容量超过1兆瓦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kWh扶持,连续扶持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储能规划方面,广东东莞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到2027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万千瓦。
内蒙古则提出到2025年底,电网侧储能规模达到3GW以上,电源侧储能规模达到6GW以上。
湖南省要求到2030年,抽水蓄能规模达到104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450万千瓦,与省内新能源装机比例达到1:3,成为全国系统调节能力应用高地。
在新能源配储方面,吉林省提出自2023年起,新增新能源项目原则上按15%装机规模配置储能,充电时长2小时以上,鼓励采用集中共享方式。
广西南宁鼓励新建的企业(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
河北省则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租赁、购买储能设施或者购买储能容量的方式,增强调峰上网能力。
在电价与市场交易方面,山东省明确独立储能的充放电价格按当时市场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的放电价格按当时市场现货价格结算,由此产生的价差费用(收益)由全体工商业户分摊(分享)。
安徽省提出电网企业根据结算依据向新能源企业收取费用,将补偿费用支付给独立储能企业。独立储能企业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结算季结季清,与每季度最后一月电能量电费一并结算。
江苏省提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需同时申报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单价和是否参与市场。里程报价上限1.2元/MW。
充换电设施作为重要新能源基础设施,其建设受到各地重视。河南商丘市发文提出到2023年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6000个以上。
甘肃兰州新区明确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模达到700个以上;203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模达到4000个以上。
云南省为引导居民错峰充电,对选择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低谷时段电价0.31元/千瓦时,非低谷时段电价0.61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