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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辣滚烫!新年开局,多地纷纷出台新政策加码储能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4-02-19 07:55:04

索比储能网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截止到2023年12月底,我国的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到了34.5GW/74.5GWh,功率和容量同比增速均超过150%。其中2023年年内新增新型储能装机21.5GW/46.36GWh,相当于2022年的三倍!

2024年新年开局,国家能源局及浙江、重庆、河北、北京纷纷出台储能新政策,继续加码储能。多地不仅出台了明确的装机目标,且鼓励装机的政策推动力度加大,叠加风光消纳问题,大储装机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以独立储能和独立共享储能为主的电网侧储能需求将在大储类别中占主导地位。

工商储方面,随着电改逐步推进,峰谷电价差持续拉大,工商业户主用电需求稳定且量大,部署储能具备较高经济性,工商储将有望放量。索比储能网注意到,目前,浙江、广东为代表的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工商业储能电站已经具备了一定经济性。此外包括江苏、上海等工商业相对发达的省份工商业储能电站均具备了相当的经济性。

中长期来看,电力现货市场有望进一步拉大工商业储能电站收益率。以山东省开展的电力现货市场为例,其发达的分布式光伏市场使其在中午光伏大发时甚至出现了负电价,因此工商业储能用户通过电力现货市场的套利收益将会进一步提升。

因此在中长期时间维度内看,随着国内分布式光伏持续上量和电力现货市场的推广,工商业储能既能够解决分布式光伏消纳问题,同时其在电力现货市场的收益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支撑其装机持续性。

同时,包括安徽、广东、湖南、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在内的地区政府均针对工商业储能推出了相关的补贴政策,相关补贴有望在短期对工商业储能装机放量形成刺激。

  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文件明确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不断引导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推动用户侧储能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切实发挥需求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研究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基本规则,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探索穿透式监管方式,深入监管新能源接网困难、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文件的印发进一步落实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个目标,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北京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发布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指出,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500千瓦或能量不低于500千瓦时的新型储能电站(抽水蓄能除外)的规划、备案、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有关工作适用于本办法。具备电力储能系统特性且能量100千瓦时以上的分散式电化学储能装置参照本办法执行。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应纳入本市新型储能电站发展专项规划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多规合一”项目备案、水影响和环境影响审批、规划许可、并网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注册、竣工验收、并网接入以及其他有关手续,部分手续可同步申请办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储能电站建设要求,加快推动储能电站的建设。

1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重点推动新型储能应用,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加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搭建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新技术在丰台区优势产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浙江

2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为规范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储能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其中,规划引导方面:电源侧、电网侧以及额定功率5MW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管理。

项目并网方面:电网侧储能项目满足规定的准入条件,并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手续后,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电源侧储能项目应与发电项目为同一整体,用户侧储能项目应与用电项目为同一整体,参与市场化交易,无需单独履行注册手续。

2月18日,浙江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

投资政策指出,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制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打造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级奖补资金和用电峰谷时段优化、价格浮动政策,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0000根以上。建立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奖补机制,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办法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导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新增新型储能150万千瓦。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春秋季(2-6 月、9-11 月,共 8 个月)峰谷时段调整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个时段。其中,高峰时段共 7 个小时,平段时段共 7 个小时,低谷时段共 10 个小时。夏冬季 ( 1、7、8、12 月,共 4 个月)峰谷时段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个时段。其中,尖峰时段共 4 个小时,高峰时段共 7个小时,平段时段共 3个小时,低谷时段共 10 个小时。与目前执行的分时电价政策相比,最新政策内容可概括为“三变一不变”。不变即分时执行范围不变。变化分别是是峰谷时段划分、设立了季节性峰谷浮动比例、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新的分时电价的确定客观上更好促进浙江工商业储能的发展。

 重庆

日前,重庆经信委印发《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6年,全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虚拟电厂、绿色工厂、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户用光伏150万千瓦,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河北

1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制定支持独立储能发展先行先试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执行功率因数考核,按规定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建立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在容量规模方面表示,2024年参与竞争的独立储能容量规模为河北南网3GW,冀北电网2.7GW。

在容量电价标准方面:独立储能电站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容量电价标准和月度平均可用容量确定。容量电价上限为100元/千瓦·年。获得容量电费的有效期为12个月”。

  广东

近日,广东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从九个方面提出20条务实举措,推动省内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其中,20条举措包括:完善新型储能产业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储能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新型储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储能产业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创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项目,对于应用标杆项目,实际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融合项目示范,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补贴,对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支持开展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优化构建储能商业模式,推动区域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河南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2月、1月、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2月和1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 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和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新的分时电价调整了尖高平谷时段,导致河南省工商业储能客户只能实现一充一放,而这大大增加了储能电站的回本周期,包括光伏的收益也大大降低。

  湖北

华中能监局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指出,从五个方面完善湖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一是增加辅助服务新品种。二是纳入辅助服务新主体。三是明确辅助服务新价格。四是完善费用分摊新机制。五是明确与“两个细则”和现货市场衔接机制。

本规则的印发,为各种可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推动电网调度模式由传统“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运行模式转变。独立运营的电力用户具备可调节负荷不小于 5 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 1 小时能力;虚拟电厂聚合商具备可调节电力不小于 10 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 1 小时能力。

本规则的印发为各种可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推动电网调度模式由传统“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运行模式转变,为电力系统调节提供有效支撑,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西

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一次调频市场进行细化实施,明确市场主体的一次调频控制系统需具备全天96个点有功功能设置。市场主体需进行技术能力测试,能够准确进行一次调频响应,性能指标K值应不低于2。二次调频市场明确计算公式以及调节性能综合指标。对用户侧调峰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说明。通知的落实有助于用户侧调峰,提升了新能源消纳空间,降低了全社会用能成本。进一步推进山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山东

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显示,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

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省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政策进一步鼓励支持和推动储能产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规则适用于在山东开展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零售市场等电能量市场,以及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规则中明确虚拟电厂发电储能类机组、新能源配建储能以机组的形式报量报价参与市场,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优化电力市场结算机制,将发电侧结算颗粒度由1小时调整为15分钟,能够更有效激励调节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

在新的规则下,对于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将面临两个较大的改变:由“报量不报价”变为“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的同时,意味着面临更多的市场风险,储能电站的运营水平重要性凸显计算储能有效容量时,引入可用系数K,并充分考虑储能额定功率下的放电时长H,日投运时长、储能配置时长都将影响有效容量核定,进而影响容量补偿费用获取。

  四川

成都市经信局关于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显示,支持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等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对2023年以来新建投运的储能项目(抽水蓄能项目除外),实际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每年实际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运营补贴,装机规模5万千瓦以下的、5万千瓦(含)至10万千瓦以下的、10万千瓦(含)以上的项目年度最高补贴分别为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连续补贴三年。要求申报项目的装机规模不低于100kW,建成后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 小时,独立储能项目可放宽至年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250次。细则明确推进能源数字化,对于参与虚拟电厂项目的平台运营、聚合商给予奖励。

  安徽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继续支持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储能项目,按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单个项目年度补贴最高100万元。通知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新闻介绍:

索比储能网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截止到2023年12月底,我国的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到了34.5GW/74.5GWh,功率和容量同比增速均超过150%。其中2023年年内新增新型储能装机21.5GW/46.36GW

责任编辑:liuya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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