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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长时储能发展的沃土?

2024-04-18 09:59:59
来源:ESPlaza长时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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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公布,共19个项目,其中8个都采用了长时储能技术,包括压缩空气储能、全钒液流电池、水系液流电池、铁基液流电池等,规模累计达1.24GWh。

分技术路线来看,锂电池储能147.25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26万千瓦,钠离子电池储能10.75万千瓦,液流电池储能3万千瓦。

虽然从装机规模来看,长时储能仍较大程度上落后于锂电池储能,但从数量和单项目技术路线上可见内蒙古培育和支持长时储能项目发展的态度。共8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均采用了混合技术路线,也反映了政府方面将还未完全成熟的长时储能技术作为示范试验的审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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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溯源

这批示范项目源于2023年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共涉及12个盟市,申报总容量为3.57GW/14.36GWh,除阿尔山供电区域为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储能时长8h外,其他地区储能时长均为4h。

技术路线选择上,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电化学储能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其他形式储能原则上于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同一技术条件下,支持经济性好、容量补偿申报标准低的项目方案;支持采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和具备物理转动惯量的机械储能项目。项目方案采用适应内蒙区域高寒、强风沙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处置措施。

从申报条件来看,高安全性、超长寿命、具备物理转动惯量的机械储能项目,这些均是长时储能技术才具有的特质,这反映了内蒙古政府部门对长时储能项目的高度认可以及扶持长时储能项目上马的态度,这也造就了第一批示范项目中有多个涉及长时储能技术项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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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近年来,长时储能这一关键词愈发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储能相关政策的焦点。

2022年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在新能源配储比例、应用形式、收益方式方面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提到,新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

于2023年11月18日发布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对储能时长做出了明确要求。《细则》根据功能定位和应用场景不同,包括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和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其中,根据内蒙电力系统特点,电网侧独立储能又分为:

1)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的储能电站(布局于电网调节能力较弱、新能源因送出受阻消纳困难的地区),要求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

2)保障高峰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布局在负荷中心用电需求增长较快、尖峰时刻供电能力不足的地区),要求放电功率不低于10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

3)解决末端电网用电需求的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阿拉善、锡林郭勒以及北部边境电网薄弱地区),放电功率0.5-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8小时。

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主要发挥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放电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布局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系统消纳能力较差的地区。

《细则》准确反映了新型电力系统对于储能核心功能的需求:高比例新能源带来的功率波动,要求建设长时、规模化以及安全运行的储能系统。

其中特别提出“支持能够提供物理转动惯量的技术路线,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打开了长时物理储能的发展空间。

《细则》对独立储能电站运营生命周期不低于20年,以及90%以上可用率的要求,对于独立储能电站的稳定运行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为了应对内蒙古电网内部分地区电力保障供应能力不足以及末端电网薄弱的问题,明确提出了4-8小时的时长要求,为压缩空气、液流电池、重力储能等长时储能技术发展开辟了空间。

相较而言,在电网侧储能方面,内蒙古更倾向于支持长时储能的发展,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将在内蒙古地区获得发展机遇。

《细则》同时明确,在容量市场(电价)运行之前,按放电量给予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补偿,每度电的补偿标准上限为0.35元/千瓦时,补偿期为10年。

据此标准,此次下发的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容量补偿在0.3~0.35元/Wh之间。

假设一个100MW/200MWh的独立储能电站每天可进行一次满充放电操作,全年运行330天,系统充放电效率按照85%计算,容量补偿按照上限0.35元/kWh计算,则全年放电量可获得容量补偿费用为1964万元(200MWh*330天*85%*0.35元/kWh)。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此前还印发了《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3000亿千瓦时,均比2022年实现倍增;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发电量接近6000亿千瓦时。力争“十四五”后三年每年完成新增新型储能并网300万千瓦。

显然,在各项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内蒙古将可以成为长时储能发展的沃土。

责编: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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