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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半月储能政策汇总!电价、市场与规划是重点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4-05-21 10:41:56

政策完善是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近期,碳索储能梳理了5月上半月各地涉及“储能”的政策文件,发现电价、市场以及发展规划成为重点。

从政策数量看,截至5月14日,全国各地涉及储能的政策文件共26份。按内容划分,涉及电价与市场的相关政策有7份,涉及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的相关政策有6份,涉及标准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有3份。

除此之外,期内公布的政策还涉及补贴、监督管理以及技术产业发展等内容。比如5月8日,四川省印发的《促进钒电池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便基于四川省钒资源、水电等优势,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多端合作、示范先行、综合施策”的钒电池储能产业发展体系,构建上中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稳定、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

再比如5月11日,安徽省印发的《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千百亿”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引导新型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向综合电站服务商转型,延伸发展定制化集成服务、模块化安装、智能调度系统、智能运维检测等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到2027年,力争在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领域培育2家千亿级领军企业、20家以上百亿级重点企业、40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毋庸置疑,上述两省的新型储能规划有助于壮大当地储能产业链。不过,结合当下储能市场发展现状看,理顺新型储能电站、电价以及市场的关系,显然更重要。

碳索储能认为,让更多的新型储能主体参与电力交易,让电价准确反映供需,新型储能发展才能更上一层楼。

从5月上半月发布的政策看,新型储能参与负荷调节在放宽。比如5月11日,《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指出,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

与此同时,该细则还强调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需求响应补贴资金从尖峰电价损益中列支;无尖峰电价损益时或损益不足以覆盖需求响应补贴时,补贴资金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需求响应实施月份的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下称“《规则》”),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在明确电力市场成员中的经营主体包括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新型储能主体同时,还明确了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内容。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则》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可以预见,随着《规则》的正式施行,全国各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亦将逐步完善。

有了科学政策保驾护航,储能产业发展蓝图又何愁绘就?

5月上半月政策汇总统计如下(不完全统计):

新闻介绍: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称,《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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