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举目张才能有的放矢。
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就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作出指示。
《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碳索储能了解到,“十四五”以来我国节能降碳工作稳步推进。前三年(2021年至2023年),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相当于少消耗化石能源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
不过,《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却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需达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3.5%。随着目标兑现节点临近,弥补现实与预期间的落差显然面临小压力。
对此,国家发改委同志在答记者问中也坦承,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任务艰巨。
由此来看,《行动方案》发布目的不言自明。那么,因疫情丢掉的时间该如何抢回来呢?
结合《行动方案》内容来看,加码可再生能源与重点领域重点发力成两大抓手。
据了解,《行动方案》聚焦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钢铁行业节能降碳、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建材行业节能降碳、建筑节能降碳、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以及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10大任务,列出了27项行动。
若比较新、旧发展目标,《行动方案》节能降碳的脚步进一步加快。
比如新能源消纳红线放宽。《行动方案》指出,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由95%降至90%。业内人士预测,随着消纳红线放宽,新能源装机预计每年能多释放80-100GW。
再比如储能装机量增加。《行动方案》提出,要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到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超4000万千瓦。新装机目标较原先装机目标增加了1000万千瓦。
除此之外,《行动方案》还优化了顶层设计,从管理机制与政策支撑等维度提供了支撑。
比如,《行动方案》要求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再比如,《行动方案》要求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
又比如,《行动方案》要求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
在碳索储能看来,完善价格政策意义非凡。价格就是指挥棒。只有形成公允的电力价格,电力资源才能得到高效配置。
《行动方案》要求完善价格政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既有助于新能源电力消纳,也有助于新能源电力形成商业模式,拉动新能源电力投资。
对于储能企业而言,《行动方案》虽然聚焦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但他们加速转型亦会带来结构性机会。而这些结构性机会将成为储能企业期内发展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