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参数征求意见公告,拟进一步下调现货电价下限:电能量申报价格下限由-0.08元/kWh调至-0.12元/kWh,出清价格下限由-0.10元/kWh调至-0.14元/kWh,而电价上下限保持不变。此次只松低谷下限、不收紧高峰上限的差异化调整,是山东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用市场化手段化解消纳矛盾的关键举措。

此次政策调整有着明确的现实背景。近年来山东风光装机持续扩容,午间光伏、夜间风电大发导致电力阶段性过剩成为常态。原有电价地板价锁定了市场价格,即便电力富余加剧,价格也无法真实反映供需失衡状况,价格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大幅弱化。本次下调负电价下限,核心意图是放开价格约束,让低谷电力过剩的市场信号充分释放,倒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节,替代传统行政化消纳手段。
对于新能源电站而言,政策带来直接的经营压力。负电价区间拓宽,风光大发低谷时段的发电收益将进一步承压,甚至出现发电亏损的情况。这彻底扭转了新能源“多发多赚”的传统逻辑,倒逼行业告别粗放式扩量发展。未来新能源企业必须优化发电预测、灵活匹配市场行情,通过配套储能、中长期合约对冲风险,依托精细化运营稳定收益,市场化竞争力将成为项目生存核心。
火电行业迎来结构性分化。用电高峰时段电价上限不变,保障了火电顶峰保供的收益空间;而低谷更深的负电价,大幅提升了未深度调峰机组的运营成本。这一变化将加速火电转型升级,推动机组灵活性改造,倒逼落后低效、调节能力弱的机组退出市场,助力煤电向调峰保供的保障性电源转型。
新型储能与负荷侧资源是本次政策的核心受益方。负电价下探大幅拓宽了储能低谷充电、高峰放电的价差套利空间,显著提升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的商业价值,将有效刺激储能项目落地。同时,更低的低谷电价也提升了工商业可调负荷、虚拟电厂的需求侧响应收益,鼓励用户错峰用电,最大化消纳富余新能源电力。值得注意的是,储能实际收益仍取决于深度负电价的持续时长与频次,红利释放具备一定不确定性。
整体来看,山东此次电价参数优化,是国内电力现货市场适配新能源高占比的重要探索。电力系统发展矛盾已从传统的电力短缺,转变为阶段性过剩与紧缺并存。常态化的负电价将成为新能源电力系统的正常现象,通过价格杠杆倒逼源网荷储协同调节,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
此次调整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落地后将为全国电力市场优化提供宝贵样本。后续需配套完善成本疏导、收益平衡机制,兼顾新能源发展、火电转型、储能赋能多方需求,推动电力市场平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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