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200Ah、12V150Ah)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2年度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200Ah、12V150Ah)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ITCC-LTY2020008),招标人为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期预计采购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200Ah、12V150Ah)。本次采购预算4523.67万元(不含税)。交货及建设地点包括1)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楼庄路100号,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3)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路电子信息产业园,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新区15大道与16大道交汇口,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5)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硅谷亮城3A,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6)招标方指定的其它地点。要求自买方在订单下达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到货后14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
预计采购产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结算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按照中标人排名确定中标份额,合计中标份额为预算金额(不承诺足量下单,以实际下单量为准)每个中标人对应的预估份额如下:
排名第一:预算总额的60%
排名第二:预算总额的4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4 集采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将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买方就本合同涉及的采购内容下一期集中采购合同签署后商城上架之日或2022年12月31日止,以二者先发生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明(如ISO9000)、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2 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分支机构)。注册资金应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2.3 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度(2017年至2019年)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若无法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开具相关证明,同时提供(2016年至2018年)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如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导致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近三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4 测试要求:投标方须参加过“2020年度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200Ah、12V/150Ah)测试”,且A类指标全部合格。(测试公告已公示)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须同参加“2020年度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通信用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12V/200Ah、12V/150Ah)测试”的送检样品规格、型号、性能一致)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履约情况承诺书。
2.6 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资格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设备制造商投标,且该设备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的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同时参得,若投标设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参得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标书应答不符或无法达到投标应答所承诺的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利禁止该投标人三年内参与联通云数据公司的招标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14 日至 2020年7月20日17时 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须在售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视为购买失败。
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通iPASS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11日 9时00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因系统故障,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线上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唱价后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样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3A座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联系人:朱魁海
电话:15311892637
电子邮件:zhukuih.zgtj@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