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21-06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6人,实参会董事6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接受了牛国君先生提出的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辞呈,与会董事对牛国君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审议《关于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牛国
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认为:
牛国君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牛国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牛国君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牛国君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牛国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四)审议《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审议《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汪清
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69)。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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