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21-09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五)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不超过2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94)。
(六)关于公司与国核院签订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
氢+加氢”一体化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核院签订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核院签订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金额10,05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核院签订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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