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开始征求意见,备受关注的储能安全问题又向前迈出一大步。此前,国内储能安全标准较为缺失,现版国标《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已不完全适应快速发展的储能安全需求,其余仅有部分企标、团标、美标NFPA855、UL9540等作为参考。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设施安全要求、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方面的要求,对储能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重要指导。
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储能电站。
在消防安全方面,针对目前最广泛集成的磷酸铁锂电池户外电池舱,征求意见稿仍未对消防介质提出明确要求,但其规定了灭火介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和降温性能,能扑灭电池火灾和电气设备火灾,且防止复燃。电池舱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与电池管理系统、火灾探测器或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空调、排风系统联动,具备远程被动指令启动和应急机械启动功能。自动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元应为电池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宜单独配置探测器和灭火介质喷头。
若按此条规定,目前行业内最广泛使用的七氟丙烷淹没式的灭火系统因其降温性能和防复燃效果较差,且其为全淹没式,不能达到模组级的灭火需求,将不能满足此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影响甚大!
其余方面,消防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电池舱应装设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排风装置;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置消防给水系统;预制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等重要内容。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