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的建议。
建议提出,加快健全完善储能配套机制和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发展新型储能提高电源侧调峰稳定性,由电网侧在储能项目接网、放电电量及相关电价结算等方面给予政策明确,吸引有实力和专业的企业在海南州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在依托第二条通道开发沙漠戈荒大型风光基地的同时,加入对风、光、热、储基地、综合能源基地等不同形式基地的建设运行模式研究,在保证新能源项目系统性能和经济性的前提下,鼓励加大采用技术创新的设备机型,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新能源产业技术发展高地。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的建议
由: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青海视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重大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明确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在推进能源转型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动青海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以下简称第二条通道)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现代化新青海的内在需求。
事据:
1.海南州委州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造“高地”、建设“四地”重大指示要求,委托中咨公司结合海南资源禀赋制定了《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四地”融合发展,推动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战略规划》,规划明确立足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绿电三江源”工程,在海南分别建设输往黄河流域(以河南为主要目的地)、长江流域(以江苏为主要目的地)及珠江流域(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要目的地)的三条“绿电大通道”,形成继“三江源”之后,青海为全国勇担当、做贡献的第二个品牌。
2.202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准同意在青海海南州共和县和贵南县新建海南戈壁新能源基地,并建设面向中东部地区的第二条通道,其总体建设规模为1560万千瓦,其中风电160万千瓦、光伏1400万千瓦,并配套火电、抽水蓄能项目作为支撑性电源。刚刚召开的青海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以及省“两会”也明确指出,“全力推进第二条通道建设、第三条通道前期研究”,助推我国能源清洁绿色转型升级。
3.海南州是全省范围内唯一集水、风、光、地热、储能“五位一体”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地区,黄河流经全州5县20个乡镇,流域总长度411公里。州内规划建设梯级水电站9座、抽水蓄能电站5座,规划装机容量2780万千瓦。全州年日照时数2500小时以上,风能可用时间频率60%以上,可开发清洁能源的荒漠化土地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可开发光伏发电规模约1.59亿千瓦,可开发风电规模约800万千瓦。
4.海南州现已建成清洁能源装机容量2084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已突破“两个千万千瓦”,同时拥有黄河上游高质量水电作为支撑调节电源,州内已实现全网“绿电”,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场站、最大的光伏产业园区、最大的水光互补电站、最大的发电侧调相机群、最大的光储实证基地。其中,塔拉滩光伏产业园区和龙羊峡水光互补项目荣获吉尼斯世界纪录,全国首条100%清洁能源特高压输电线“青豫直流”建成运行。成功打造“光伏+生态治理+生态畜牧业”的产业园区,园区内平均风速降低约50%,光伏板下土壤水分蒸发量减少约30%,植被覆盖度由20%大幅提高至80%,减少荒漠化土地面积超100平方公里,实现了生态、经济发展和富民多赢,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典范和生动实践。
5.第二条通道的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尤其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协调推动下拟落地江苏。一是江苏是经济大省,产业大省,能耗大省,根据国网公司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初步研究成果,“十四五”期间江苏电力缺额1660万千瓦,预计2030年江苏电力缺额3294万千瓦,急需绿色低碳能源支撑;二是党中央关心支持涉藏地区发展,明确江苏自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对口支援青海海南州;三是2021年7月时任青海省省长信长星与时任江苏省省长楼勤俭共同签订两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建设第二条通道达成共识;四是江苏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全力推动青海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尽快落地江苏(常州)。
建议:
1.省政府统筹电源、电网发展,坚持新能源基地、清洁高效煤电、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委汇报协调,推动第二条通道尽早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开工类项目,明确配套常规电源布局、规模及建设时序,加快配套常规电源项目、电网项目、储能项目等纳规。
2.组成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牵头,海南州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第二条通道前期工作。加强与江苏省政府对接协调,并与第二条通道途经省份沟通,力争实现第二条通道在2023年开工建设。
3.依托黄河上游水电调峰枢纽,加快尔多、茨哈峡(同步规划吉浪滩抽水蓄能)及共和(多隆)抽蓄电站等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哇让、同德抽水蓄能电站,为第二条通道提供有力支撑。
4.加快健全完善储能配套机制和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发展新型储能提高电源侧调峰稳定性,由电网侧在储能项目接网、放电电量及相关电价结算等方面给予政策明确,吸引有实力和专业的企业在海南州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在依托第二条通道开发沙漠戈荒大型风光基地的同时,加入对风、光、热、储基地、综合能源基地等不同形式基地的建设运行模式研究,在保证新能源项目系统性能和经济性的前提下,鼓励加大采用技术创新的设备机型,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新能源产业技术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