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常态化运行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为“补充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尤其是削峰辅助服务的市场机制。
补充通知着重于削峰辅助服务,明确了启动条件、报价上限、交易组织、费用结算等多方面内容。其中,针对电网侧储能,提出作为第三方主体参与削峰调峰辅助服务时,将依据调节功率、提供时长、充放电价格等给予补偿。补偿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包括这次的《补充通知》在内,浙江省已经为储能行业在容量补偿、放电量补贴、投资补贴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浙江省省级发布的容量补偿政策,提出浙江省内储能项目在容量补偿上补贴三年,补贴金额按200元/kW·年、180元/kW·年、170元/kW·年逐年递减。在放电量补贴上,温州市给予0.8元/kWh的补贴支持;义乌市给予0.25元/kWh的补贴支持,上限为500万元,补贴时限为2年。
在一次性投资补贴上,嘉兴海盐县针对用户侧储能给予10%的设备款补贴,上限为400万;舟山普陀区针对储能项目按照30万/个的标准给予补贴;诸暨发布针对储能项目给予200元/kWh的补贴政策;绍兴柯桥区针对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给予100元/kWh补贴;杭州萧山区针对储能项目给予300元/kW补贴;平湖市针对用户侧储能给予10%设备投资补贴,上限为500万元;宁波海曙区针对工商业光伏+储能项目给予0.3元/Wh补贴,上限为50万元。
浙江如此密集的储能政策发布,更是从容量补偿、放电量补贴、投资补贴等多个方向上给予支持,这为投资者营造出一个更加优良的储能领域投资发展环境。在帮助储能企业获得更多赢利点的同时,也让浙江成为用户侧项目投资经济性较高的区域。
据索比储能网统计,2023年以来,浙江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最大峰谷价差始终保持在0.95元/kWh以上(一般工商业1-10kV),与去年同期相比价差在持续拉大。而浙江作为最早可满足工商业储能每天两充两放的省份之一,每天两次循环总价差就接近1.9元/kWh。
在当前工商业储能收益模式主要依赖峰谷价差套利的前提下,浙江每天两次循环总价差接近1.9元/kWh,为投资者提振投资信心的同时,也将大幅减短回本周期。
据储能电站此前根据两充两放策略下的经济性测算:核心假设储能投资成本2元/KWh,循环寿命6000次,年运营天数330天,每天满充满放两次,DoD90%,运维费率每年为投资成本的1%,折旧率3.25%。两充两放策略:谷时/平时充电,高峰/峰时放电。
计算得出,浙江省两次充电均在谷时,两次充电分别在尖峰段及高峰段,平均峰谷价差为0.85元/kWh,测得投资回收期约为4.75年。
而如今浙江平均峰谷价差在0.95元/kWh以上,可以预料到,浙江省储能投资回收期也将在4.75年的基础上再次缩短。往后随着浙江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最大峰谷价差保持在0.95元/kWh及以上,投资回收期只会越来越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