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要求》)的通知。
《要求》指出,申请纳规项目应加强功能定位、布局及建设时序等的分析论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综合考虑抽水蓄能站点资源分布和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在区域电力系统负荷与电源分布及其供需特性、网架结构与潮流分布以及与区外电力交换等,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功能定位与服务范围。
(二)在开展区域内站点普查(调查)、布局规划等相关工作基础上,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水蓄能(分区)合理需求规模和布局要求,对代表性站点进行建设条件、设计方案、经济指标、环境影响等综合比选后,优选提出申请纳规项目清单及推荐建设时序。代表性站点数量一般不少于申请纳规项目数量的1.5倍。对于“十四五”和“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应提出分年度核准建设时序安排建议。
(三)分析申请纳规项目与中长期规划内重点实施项目在布局、功能定位等方面的差异性,重点论证申请纳规项目在电力系统中的布局合理性。
(四)统筹已有重点实施项目与申请纳规项目的工程投资情况,分析工程投资对电价的影响,必要时提出申请纳规项目电价疏导路径。对提供跨省调节、服务特定对象等的项目,应初步明确调度原则,以及投资、价格分摊等重大事项,并征求相关省份或服务对象意见。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23〕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抽水蓄能行业分会:
为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规范申请纳规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现将 《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