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浙江、广东、江苏、重庆、安徽、天津等12省市陆续工商业储能直接补贴政策。对工商业储能给予直接补贴政策,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争取项目投资、产业落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补贴的方式主要有:放电补贴、容量补贴和投资补贴。广州政府发布的投资补贴标准最高,达到产业化费用的30%,额度最高可以达到1000万元;容量补贴多以储能电站的功率为标准,浙江部分地区可以达到300元/kW;放电补贴以温州市用户侧储能补贴额度最高,达到0.8元/kWh。多数政策规定了补贴项目数量限制、补贴金额上限以及时间限制等约束条件。
从各地发布政策来看,浙江省出台了最多的储能补贴政策,涵盖了多个市县和行业领域;广东省其次,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江苏省和安徽省再次,分别在苏州工业园区、无锡高新区、合肥市和芜湖市发布了相关政策;其余各省市政策出台较少,主要包括北京市、重庆市、湖南省、四川省、山西省等。
放电补贴方面,普遍的价格是在0.1元/kWh~0.3元/kWh之间。其中除浙江省之外的其他省市,补贴价格基本处于上述范围之内。浙江温州瓯海区、龙港补贴标准最高,对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kWh的补贴。
天津滨海高新区对在高新区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子项目投资方资金补贴,政策有效期内自实际投运起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为0.5元/千瓦时,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重庆铜梁区对工商业侧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新型储能项目,在项目投产运营后,按照储能设施每年实际放电量,连续3年给予项目投资方0.5元/千瓦时的资金补贴。
在容量补贴方面,今年浙江、重庆、安徽、广东等多省地区出台了储能容量直接补贴政策;浙江永康、嘉善、金华婺城采用逐年退坡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在100-200元/kW/年。广东东莞、佛山、重庆两江新区采取一次性补贴的方式,广东东莞、佛山的容量补贴是100元/kWh,重庆两江新区的容量补贴是200元/kWh。
安徽合肥对新投入的换电站配建的储能设施(储能容量不超过换电站充电模块额定功率)按储能设施电池容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400元/kWh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四川成都则对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预算内资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连续3年。
在投资补贴方面,浙江、广东、北京等多省地区出台了储能投资补贴政策,投资补贴比例在2%-30%之间,单个项目补贴限额在30-1000万元之间,补贴期限多为一次性补贴。
其中2023年5月深圳发布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中补贴力度一骑绝尘,提出储能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支持工业园区储能、光储充示范等两个方向,按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补贴1000万元。
北京朝阳区的投资补贴是不超过总投资额20%。
除此之外,广东佛山顺德区龙江镇和顺德区容桂街道对用电量给予补贴,都以上一正常用电日低谷时段用电量为依据按0.1元/kWh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月补助不超过3万元。
安徽合肥、陕西西安对光储系统中的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补贴,都给予投资人1元/kWh补贴,合肥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西安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