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间,宁德时代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及李平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解除双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曾毓群与李平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毓群先生、李平变更为曾毓群。本次曾毓群及李平均不涉及股份减持事项。
据了解,曾毓群目前担任宁德时代董事长、总经理;李平则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为宁德时代的联合创始人之一。两人均出生于1968年,现年56岁。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曾毓群通过厦门瑞庭间接持有宁德时代23.2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平持有宁德时代4.58%的股份,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曾毓群与李平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从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宁德时代共同实际控制人。
据宁德时代方面介绍,2012年10月,因共同看好动力电池业务的发展前景,曾毓群控制的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庭”)及李平控制的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投资”)共同增资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有限”)。
在公司发展前期,考虑到曾毓群作为锂电池行业领军人物,积累了丰富的锂离子电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对锂电池行业有深刻的了解;李平具有丰富的投资创业、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经验,积累了广泛的人脉和深厚的行业资源,是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在背景互补的情况下,双方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公司动力电池业务的发展,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和保证经营决策统一。
双方为何在此时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宁德时代表示,公司自2018年6月上市以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亦已逐渐成熟且稳定。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曾毓群和李平经友好协商达成合意,于2024年2月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终止协议》,双方确认自《 <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不再具有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