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17日,美国得州电网运营商得州电力可靠性委员会(ERCOT)网站上的电力日前价格一度飙升至688美元/兆瓦时(约合人民币5元/度),与前一天相比上涨了1600%以上。”
“2023年6月,得州电价达到4500美元/兆瓦时,相较于当天早些时候的2500美元/兆瓦时上涨了80%。”
“2019年8月,得州连续两天的下午时段电价达到46元/千瓦时和6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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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年夏天,美国得州都会因高电价登上热搜,“吃瓜群众”讨论的焦点有二,一是得州电价如此之高,“老百姓吹空调会不会‘破产’?”;二是,与我国电价进行对比,我国低电价可谓一种“福利”。
事实果真如此吗?
得州位于美国南部,ERCOT电力市场是美国七大区域电力批发市场之一,覆盖全州约90%的电力负荷。
我们先看第一项,得州高电价未必真的“高”,因为批发侧的价格波动并不等于终端零售电价。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外相对成熟电力市场中,居民等零售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其一般都与售电公司签订合同,电价相对固定。售电公司和电力期货等金融合同扮演着‘防火墙’的作用,售电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代替用户承担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而售电公司自身通过期货等金融合同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高电价,只是某一时刻的电价,并非售电公司的平均电价,更不会直接传导给用户,零售用户不会直接感受到价格剧烈波动。”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得州是纯能量市场,没有容量市场。批发市场短时间的价格飙升能够体现稀缺收益,帮助发电主体回收投资成本,从而促进发电投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任何市场化商品而言,买家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卖家希望价格越高越好,两者利益产生冲突。在交易规则中,政府往往设置价格上限和价格下限以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在经济学上也被称为“价格控制”。价格波动恰好说明电力的商品价值被充分发现,价格释放了重要的供需关系信号,当供不应求时,价格或达上限“天花板价”,反之供过于求时,价格或达下限“地板价”。去年,我国山东现货市场出现负电价,也正是供求关系在现货市场的反映。(聚焦负电价 | 谷峰:电力实时市场负价为何被热议?、聚焦负电价 | 负电价的三种误解和正解、聚焦负电价 | 负电价也能套利,受益者谁?、名家 | 欧洲能源转型中的负电价问题思考)。
我们再看被热议的焦点之二,不少人将我国的低电价和得州的“天花板价”进行比较,认为我国低电价是一种“福利”。
根据国际能源署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2005)的报告,OECD国家平均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之比为1.7:1,全世界主要国家中,只有印度、俄罗斯与中国的居民电价低于工业电价。国家电网2020年发布的《2016-2019年国家电网降低用电成本成绩单》提到,我国与可获得数据的35个经合组织(OECD)国家相比,销售电价位列倒数第三位,居民电价为0.542元/千瓦时,连续十四年未变。
但这并不是一种“福利”,而是造成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原因之一。
首先,我国电价是用户的终端电价,得州高电价是批发侧的价格,两者不具备可比性。再者,我国终端电价常年处于国际较低水平,是交叉补贴的结果。
据悉,居民用户所用配电设施的投资、运维成本高于高压输电,但居民电价无法保障这部分的成本收益,于是,我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对居民和农业用户进行补贴,我国居民电价长期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此外,我国电价交叉补贴主要包括省(区、市)内发达地区用户对欠发达地区用户的补贴、高电压等级用户对低电压等级用户的补贴等。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电价交叉补贴范围广、规模大,历史上对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工商业节能减排以及减轻居民农业用电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凸显,原有交叉补贴模式已不能适应改革需要。中发9号文就明确提出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交叉补贴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两种形式。一方面,用户之间不公平,居民等高成本用户享受低电价会导致过度消费,浪费资源,交叉补贴的本意是补贴低成本收入居民,但高收入群体用电量显著高于低收入群体,也就是说,交叉补贴补贴了更多高收入群体,而非低收入群体;另一方面,比如高电压用户、工商业用户等低成本用户执行高电价,会导致其抑制生产规模,因为生产不足而带来社会损失。”
“羊毛出在羊身上”,举个不太精确的例子,假定用户享受了0.2元/千瓦时的净交叉补贴,这部分钱作为成本进入多重的生产供应链中,最终变成0.4元/千瓦时,并进入商品或服务价格中。相同的单价,用户只能购买更低品质的商品或服务。
援引自《中国电力》最新研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用电量及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导致交叉补贴规模、补贴程度越来越大。交叉补贴严重扭曲了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使得“合理补偿成本”的电力商品定价机制难以实现。能否“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成为制约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