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证券简称:开山股份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股份”或“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撤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部分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拟在该
议案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应的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刘翰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深交所审核后,对刘翰林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认定刘翰林先生在获得公司提名时已在5家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撤销对刘翰林
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刘翰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关于刘翰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刘翰林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4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第14.03项《选举刘翰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提名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曹克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1%股份)提交的《关于提名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提案:《选举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史习民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曹克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其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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