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需开展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
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不低于38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361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发电装机37.3%以上;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2420万吨标准煤。非水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26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810万吨标准煤;力争消纳市外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重庆市能源局
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023-6757519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箱:cqsnyj305@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荣,联系电话:023-6782659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Email:1520018070@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能源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乡(镇、街道) 路 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