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海启动10米高一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及电池租赁服务招标。此次招标预算总金额12240万元,需采购60辆纯电动公交车以及60套电池的租赁,包含维护、检测、监控、整套箱内火灾抑制装置、车载第二终端等。其中不含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客车招标控制价100万元/辆,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模式,租赁8年、控制价13万元/年/车,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客车生产单位,成员单位为动力电池生产单位或其指定唯一经销服务商。
详细如下:
10米高一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0米高一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案2023-3316
项目名称:10米高一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60辆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使用单位为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B.60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整套箱内火灾抑制装置、车载第二终端)。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车辆上牌并验收合格交付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客车生产单位,成员单位为动力电池生产单位或其指定唯一经销服务商。(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若未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客车生产单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一楼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控制价:
(1)纯电动公交客车招标控制价10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
(2)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动力电池箱内整套火灾抑制装置;车载第二终端)8年,控制价13万元/年/车(行驶里程若未达到补贴标准,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条件按上海市最新补贴政策执行,以补贴上限为最终合同租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