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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招标

2024-01-12 09:52:31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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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中国华能集团发布湖南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招标,八个项目总需求容量共89.77MW/179.54MWh。

标段一为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新能源湘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总租赁容量为30.3MW/60.6MWh。

标段二为华能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连坪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武冈市永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4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总租赁容量为31.45MW/62.90MWh。

标段三为华能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北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总租赁容量为28.02MW/56.04MWh。

原文如下:

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2-1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2.2 规模:根据湖南省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与新型储能容量配的通知》的要求,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所辖新能源场站均需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储能租赁服务进行招标。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150MW,华能新能源湘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58MW,其中苏宝顶风电场已完成6MW容量机组的抗冰改造,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693号)可免除对应容量配置15%比例储能的要求。

2.3 标段划分: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湖南省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洪江市与洞口县交界的八面山林场和月溪林场;华能新能源湘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湘乡市梅桥镇境内。

2.5 服 务 期:租赁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一),本标段为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新能源湘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本标段总租赁容量为30.3MW/60.6MWh。

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2-1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2.2 规模: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二),本标段为华能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连坪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武冈市永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4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根据湖南省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与新型储能容量配的通知》的要求,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所辖新能源场站均需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储能租赁服务进行招标。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场容量为84MW;华能湖南连坪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65MW;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50MW;武冈市永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集中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桂东风电场已完成6MW容量机组的抗冰改造,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693号)可免除对应容量配置15%比例储能的要求。

2.3 标段划分: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包2

2.4 服务地点:湖南省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桂东县寒口乡辖区内;华能湖南连坪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郴州市资兴市东部与汝城县交界的山脊上;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武冈市永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武冈市境内。

2.5 服 务 期:租赁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二),本标段为华能华能湖南桂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连坪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新能源回龙圩发电有限公司、武冈市永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4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本标段总租赁容量为31.45MW/62.90MWh。

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2-1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2.2 规模: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三),本标段为华能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北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根据湖南省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与新型储能容量配的通知》的要求,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所辖新能源场站均需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储能租赁服务进行招标。华能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00MW;华能湖南北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100MW。江口风电场已完成7.2MW容量机组的抗冰改造,北湖风电场已完成6MW容量机组的抗冰改造,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693号)可免除对应容量配置15%比例储能的要求。

2.3 标段划分: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包3

2.4 服务地点:湖南省华能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与怀化市溆浦县交界处;华能湖南北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与仰天湖瑶族乡境内。

2.5 服 务 期:租赁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存量新能源配套储能租赁(标段三),本标段为华能湖南江口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湖南北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个项目的储能租赁服务。本标段总租赁容量为28.02MW/56.04MWh。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需提供储能电站并入湖南省电网的合规性证明文件(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可出租剩余容量需满足本标段的容量要求(可出租剩余容量不小于28.02MW/56.04MWh),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责编: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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