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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3 17:22:43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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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0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公告编号:2021-14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2021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吴映明先生和冯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吴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冯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宁德时代: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德时代: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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