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新能人才网
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市新闻稿 > 储能龙头

中创新航已就A股IPO提交上市前辅导的备案登记

2023-01-01 10:24:40
来源:
分享到: 
中创新航12月29日晚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已就A股IPO提交上市前辅导的备案登记,有关材料已于当日递交。

2022年10月6日,中创新航在港交所上市。中创新航的上市文件显示,根据2021年装机量计算,中国前三大动力电池企业为宁德时代(市场份额为52.1%)、比亚迪(市场份额为16.2%)及中创新航(市场份额为5.9%)。

同一天,中创新航已经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宁德时代(300750)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际上,去年至今,双方之间因专利侵权发生过多起诉讼。

2021年,宁德时代曾先后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专利权。中创新航被认为侵权的专利总共为5项,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宁德时代当时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

2022年5月,宁德时代又向法院提出提升赔偿金额至5.18亿元;8月1日,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涉案专利涵盖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电池也已经搭载在了数万辆车上,如果中创新航败诉,涉及相关电池的车型也会遭到禁售。

对于宁德时代的起诉,中创新航发布声明称,“利用涵盖在先公知公用技术的无创新性专利,对同行业行恶意打压之实,违背专利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

根据中创新航公告,公司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不过,中创新航在公告中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该公司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

中创新航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
发布人:panwang
索比储能网版权说明:
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索比储能网或索比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索比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