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到2025年,形成年产150GW光伏电池及组件、5GW风电整机及零部件、100GWh储能电池、5000套以上氢燃料电池装备的生产制造能力,全省规模以上新能源制造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
力争到2025年,全省能源电子产业营业收入突破7000亿元,其中光伏、储能营业收入突破5500亿元和1000亿元,光伏组件、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50GW和100GWh;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0家;形成年营收超百亿元企业10家,培育“链主”企业3家,打造“浙江制造”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6个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成为国内领先能源电子产业高地和综合应用先行区。
储能发展方向上,文件明确:
以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超长寿命为导向,重点推进锂高子电池等新型电化学储能电池及材料制造规模化发展;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水系有机液流电池、铅炭电池等下一代高安全性电池技术,延伸发展储能变流器、管理系统、后端检测设备、充电桩等制造及解决方案,加快实施“储能+”新模式。
支持杭州、温州、湖州等地区围绕容量提升、商业模式探索和多元储能应用,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储能先进制造业集群。
此外,还发布了《浙江省能源电子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江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江省氢能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江省核电关联制造业发展行动方案》等配套支持文件。
各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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