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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迎 政策红包

2024-01-26 09:14:22
来源:新能源和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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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去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2023年,工信部按照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的部署,努力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钢铁、电解铝、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进一步退出,78家钢铁企业3.9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二是绿色动能加快释放。截至2023年底,累计在国家层面创建绿色工厂5095家,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17%。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16兆瓦海上风机成功并网发电,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沿海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呈加速态势。首个万吨级绿氢产业化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全年环保装备制造业总产值预计超过9700亿元。

三是能源资源利用更加高效。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乙烯等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已经超过3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预计超过93%。信息基础设施能效也不断优化,截至2023年底,累计培育196家绿色数据中心。

四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遴选239家废钢铁、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基本实现应收尽收。家电行业通过易回收、可拆借设计实现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超过80%。

陶青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推进《“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的含绿量,不断擦亮生态底色: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减碳。统筹推进工业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开展工业数字化碳管理试点。2024年计划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大力发展氢能、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落后产能能耗、环保等要求,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是着力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2024年力争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1000家,完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方面积极打造绿色消费场景。

三是大力提升工业能效水效。推动重点行业和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发布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节水技术装备推荐目录,持续创建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

四是全面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地区创建“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2024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要稳中有升,完善新兴固废利用体系,力争年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量达到26万吨以上。

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再添68家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发布第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此次共计新增68家综合利用企业。在第五批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公开征求意见之前,工信部已公布了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已有88家企业入选,加上本批新入列的68家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正式扩充至156家。

整体来看,各区域综合利用企业数量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基本匹配,基本能够实现废旧动力电池“就近回收、就近处置”,一些地区还形成了区域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分工。同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

《办法》明确,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深圳发布《征求意见稿》,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示范项目最高3000万元资助

2023年,11月初,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告,提出鼓励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示范项目,按照经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无独有偶,福建省工信厅日前也发文提出,对纳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随着新能源汽车退役高峰临近,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重要性愈发凸显,多地加快推动产业规范化发展,并酝酿给予“真金白银”支持。

福建出台政策回收利用新能源汽车电池 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近日,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符合条件的回收利用企业,单家最高补助1000万元。

《措施》提出,为促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各地要合理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引导项目入驻基础设施齐全、符合规划布局的产业园区。引导新建、扩建项目按照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采用自动化水平高、技术先进、回收利用率高、能效先进的生产设备,依法依规落实项目审批手续。

支持规范化规模化再生利用,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到5000吨(或75万KWh)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1000元/吨(或6.6元/KWh)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安徽省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推荐工作

安徽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为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推荐工作。通知明确了设立区域中心企业(站)的基本原则和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工厂应依法设立,经营服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近一年来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等。

据安徽省经信厅报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中心企业(站)的建设,在前期培育指导的基础上,遴选影响力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重点推荐。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可以通过自建、共建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再生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测企业通过参与共建的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原则上不鼓励单纯回收企业申报。

山东布局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绿色回收拆解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山东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扩量,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行动计划》提出,支持济南、青岛、枣庄、济宁、临沂等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产业,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打造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按照《行动计划》,山东将实施绿色低碳“创新突破”行动,着力发展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鼓励研发回收拆解装备,加快推动产业链零碳发展。

山东支持济南、青岛、枣庄、济宁、临沂等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产业,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打造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推动建设拆车零件追溯平台、回用件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回收拆解资质认证制度,开展梯次利用、再制造认证服务。

同时,支持发展智能柔性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包拆解、检测生产线,探索发展自动化油液抽排工作站、电池包智能化拆卸工作站、电池包拆解智能机器人工作站、动力电池自动检测分容工作站、高效拆解机、动力电池梯次重组生产线、高效破碎分选设备等产品。引导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企业建设绿色低碳工厂,推广低碳技术和装备,开展绿色化改造,支持动力电池及其关键部件、原材料企业进行零碳工厂认证。

最高补贴2000万元 成都支持项目能源数字化转型

绿色低碳,正成为成都高质量发展的底色。1月5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布。《实施细则》从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等六方面给出一系列真金白银的举措,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绿色生产制造,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

《实施细则》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工业节能服务行动,指导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促进企业技改升级,对落后产能淘汰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在能源数字化转型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将打造智慧能源云平台,提升城市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促进区域节能降耗增效。对试点示范项目按投入成本和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聚焦可再生能源,支持光伏和氢能发展利用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是绿色低碳发展必由之路。《实施细则》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政策还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建储能设施,对年利用小时数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补助。支持燃气企业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给予最高1000万元贷款贴息。废旧动力电池规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广西推进新能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

广西全区正加快建立广西新能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废旧车用电池循环利用工程被纳入《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探索新能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2023年11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废旧车用电池、报废机动车等重点再生资源的规范化、规模化、循环化、高值化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南宁市积极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机制,一批回收利用项目建成投产。2022年印发实施的《南宁市跨境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提出“建设废旧电池回收和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明确“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从“打造动力电池再生利用研发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和“建设废旧电池回收和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三方面推动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目前,广西桂物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广西阿瑞斯新能源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广西智亮锂电池新材料加工等项目已投产。其中,位于南宁东部产业新城六景工业园区的广西智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新材料加工及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于2023年7月试产,项目一、二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以年产8000吨碳酸锂、6万多吨硫酸镍溶液以及2万多吨硫酸钴溶液,年产值约35亿元。该公司与中南大学研究团队合作,攻克了废旧电池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难点,实现废电池中镍、钴、锰、锂的回收再生利用技术产业化。

南宁市还积极推动动力蓄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体履行溯源管理责任,取得积极成效。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西桂物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已列入动力电池溯源管理体系。

责编: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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