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详情

浙江省永康市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申报

来源:永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3 11:44:58

3月20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的通知。

申报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建成并网(以供电公司并网时间为准)的用户侧储能项目。

符合条件的各项目业主于4月30日前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各项目业主在申请补助资金时,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如果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的通知

各用户侧储能项目业主: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发〔2024〕40号)和《关于印发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发改〔2024〕4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我市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建成并网(以供电公司并网时间为准)的用户侧储能项目。

二、申报程序

储能项目投资业主登录永康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czjb.yk.gov.cn:9443/)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永康市用户侧储能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现场照片;

4.项目购置设备合同、发票等资料及电芯、BMS、Ems、Pcs不低于两项自主研发检测报告;

5.《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的资料。

三、审核流程

由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招商中心、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光伏办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各项目业主于4月30日前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各项目业主在申请补助资金时,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如果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市供电公司要认真核定年利用小时数及储能并网时间,并及时提供给市光伏办。

联系人:市光伏办(设发改局),联系电话:0579-87101361。

永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60323/50020101.html

新闻介绍:

3月20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用户侧储能项目财政补助的通知。申报材料包括:1.永康市用户侧储能项目电价补助申请表(附件);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现场照片;4.项目购置设备合同、发票等资料及电芯、BMS、Ems、Pcs不低于两项自主研发检测报告;5.《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的资料。永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康炜邺

碳索储能网版权说明:

1.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储能网或碳索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2.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推荐新闻
back homepage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