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关政策,现将我省4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公告如下: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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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 | |||||||||||||
|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非分时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其中 | 分时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容(需)量用电价格 | ||||||||
| 代理购电价格 | 电度输配电价 |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损益及辅助服务费折合度电水平 | 1、7-9、12月 高峰 |
其他月份 高峰 |
平时段 | 低谷 时段 |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 ||||
| 公式 | - | 1=2+3+4+5 | 2 | 3 | 4 | 5 | 6=(2+3)×(1+81.3%)+4+5 | 7=(2+3)×(1+71%)+4+5 | 8=1 | 9=(2+3)×(1-58.8%)+4+5 | 10 | 11 | |
|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单一制 | 不满1千伏 | 0.7081 | 0.46128 | 0.2065 | 0.02887 | 0.0114 | 1.2510 | 1.1822 | 0.7081 | 0.3154 | ||
| 1-10千伏 | 0.6931 | 0.1915 | 0.02887 | 0.0114 | 1.2238 | 1.1565 | 0.6931 | 0.3092 | |||||
| 35千伏 | 0.6781 | 0.1765 | 0.02887 | 0.0114 | 1.1966 | 1.1309 | 0.6781 | 0.3030 | |||||
| 两部制 | 1-10千伏 | 0.6779 | 0.1763 | 0.02887 | 0.0114 | 1.1962 | 1.1305 | 0.6779 | 0.3030 | 40 | 30 | ||
| 35千伏 | 0.6529 | 0.1513 | 0.02887 | 0.0114 | 1.1509 | 1.0878 | 0.6529 | 0.2927 | 40 | 30 | |||
| 110千伏 | 0.6279 | 0.1263 | 0.02887 | 0.0114 | 1.1056 | 1.0450 | 0.6279 | 0.2824 | 40 | 30 | |||
| 220千伏及以上 | 0.6029 | 0.1013 | 0.02887 | 0.0114 | 1.0602 | 1.0023 | 0.6029 | 0.2721 | 40 | 30 | |||
| 注:1.上表所列价格包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中,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64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分时电价在平段价格基础上扣除基金附加和损益及辅助服务费后:1、7-9、12月高峰上浮81.3%,其他月份高峰上浮71%,低谷下浮58.8%。时段划分:高峰时段9:00-12:00,17:00-22:00;平时段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3.损益及辅助服务费根据上月代理购电情况测算,逐月滚动结算,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4.上表价格不含季节性尖峰电价。 5.对于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上表中的1.5倍执行,其他标准及规则同常规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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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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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 | |||||
| 单位:万千瓦时,元/千瓦时 | |||||
| 名称 |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20330/23912.html 新闻介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关政策,现将我省4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公告如下。 责任编辑:zhy 碳索储能网版权说明: 1.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储能网或碳索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2.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下一篇2022-03-31 00:24:00 推荐新闻 ![]()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就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法治山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 11月18日,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等相关部门关于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可靠运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pdf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31日 ![]() 10月29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参与竞价的新能源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达到50亿千瓦时,自动将机制电量总规模按照申报总电量除以125%进行调整。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 ![]()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2-2024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时限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对2022-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继续做好理,根据各项目用地落实、手续办理、建设进展、投资意愿等情况,对确实无法继续推进实施的项目,形成废止项目清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我委。 ![]() 10月20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包括《天津市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实施细则》。《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天津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全国各省市10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陆续落地,碳索储能网对各地价格进行系统性梳理。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收缩区域差异持续分化进入10月后,全国多地正式告别迎峰度夏用电高峰,尖峰、深谷电价执行范围随之大幅收缩。(二)单一制1.5倍电价在此场景下,浙江与湖南领跑全国,浙江最大峰谷价差达1.2497元/KWh,湖南以1.2462元/KWh紧随其后,两地价差近乎持平。 ![]() 9月17日,浙江宁波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的解读,提出,新增工业企业“双碳”政策,对首次取得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奖励3万元,对获评慈溪市零碳(近零碳)工厂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 9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拟对部分铅蓄电池企业撤销、信息变更的公示》。现将拟从公告中撤销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第六批)和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信息变更名单(第五批)进行公示。 ![]() 近日,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加快建设福州、厦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行动方案》提出了五方面具体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8月27日 最多浏览点击 最受媒体关注 ![]() ![]() ![]() ![]() ![]() 热门会议推荐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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