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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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台的政策
◆2018年5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提到,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以享受的中央补贴为基数
光储充 储能 峰谷电价 技术应用的支持政策,特别是涉及安全方面的相关政策正在抓紧完善。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
安全这道坎儿?
谁点燃了导火索?
储能安全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尽管导致储能安全事故的诱因众多,如电池管理系统、电缆线束、系统电气拓扑结构、预警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管理等因素,但业内专家普遍认为
、防止不确定性,可以提前防护安全、减小一定损失。
政策方面,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坚持三条主线(即:强化电站本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电站消防应急管理),通过建立五个机制(即:建设单位主体职责机制、项目准入机制、质量管控机制、并网检测
12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是指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的拆解回收则主要指通过化学、物理或生物手段拆解废旧电池并回收其 中的可利用资源。2017 年 2 月,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暂行办法》提到,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
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
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
新能源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储备项目信息,平台网址:http://nydsjzx.hb.sgcc.com.cn/energy。
(二)项目业主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文件。
(三)项目业主单位将
项目前期工作要件上传到湖北新能源项目管理平台。待所有要件齐备后,向所在县(市、区)发改局书面申请列入湖北省新能源项目名单。因存在接网竞争关系暂不能取得所在地电网企业支持意见的,先报送接网方案。
(四)县
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光伏
公告
2022年第3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提到,支持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发展,基地周边配套的抽水蓄能项目优先配置给基地一体化项目开发
企业。依托常规水电站增建的混合式抽水蓄能项目,支持水电站本体投资主体优先投资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区财政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章第二十条、第六章第二十九条中明确指出独立检测机构对储能电站安全管理
推广应用,今年8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补助暂行办法》,提出对充换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评选充换电服务示范站,并加大
尚不明朗时期,北京市率先出台了一系列电动汽车充换支持政策;2020年6月,又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换电站发展目标。
为加强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
12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是指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的拆解回收则主要指通过化学、物理或生物手段拆解废旧电池并回收其 中的可利用资源。2017 年 2 月,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暂行办法》提到,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
能源设施的安全性出现疑问,相应的建设进度将大幅放缓。锂电池虽然在当下具有一定成本优势,但不论是三元还是铁锂结构均反复出现安全性事故。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国家主席对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做出重要指示: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将安全作为电化学储能的核心要求。而钒电池由于其物化性质,安全性全面占优,且其成本能够随着规模化生产和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铅蓄电池
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应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等方式,实现国家确定的回收目标,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详情如下:
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
6月2日,国家发改委针对《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暂行办法》,我国将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目标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回收率达70%以上。
《暂行办法》同时明确
的情况迥然不同。
200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前身电监会印发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个细则),两个细则开启了我国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设的前期探索
电力现货市场的同时兼顾调频辅助服务市场。2018年12月西北能监局印发《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一、二次调频都作为有偿服务,以此克服发电机组调频性能参差不齐的问题。总体上看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梯次利用企业,是指从事梯次产品生产的企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中的再生利用企业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
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后各区域电监局相继出台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与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并称两个细则),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由此进入政策性补偿阶段
建设任务。
贵州省:单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超过6000千瓦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文件要求,规划管理方面,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电
空间。
(三)近期或即将有机更新范围的、禁止改扩建的工业用地等区域,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实施要求
(一)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依据《义乌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一)和各镇街编制的
(共享储能)模式。用户侧储能系统管理按《义乌市用户侧储能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二)执行。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制定相应用户侧储能系统布局、并网、运维技术指导性文件,简化工作流程,在用
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又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60%以上。
在业内专家看来
率高,继而催生了灰色的非法回收地下产业链。鉴于当前非法回收处置环节污染形势严重,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接连出台政策,力图给予重拳打击。
继4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
交易机制,全面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而随后发布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川渝省间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给出了具体的指导,补充了储能、虚拟电厂等辅助服务类型,推动
。随着《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规模意见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我国分布式光伏纲领性政策基本确定,2014年8GW的装机目标及就近消纳的政策均体现了国家发展分布式能源
光伏行业 光伏出口 储能 整合 技术应用的支持政策,特别是涉及安全方面的相关政策正在抓紧完善。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
安全这道坎儿?
谁点燃了导火索?
储能安全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尽管导致储能安全事故的诱因众多,如电池管理系统、电缆线束、系统电气拓扑结构、预警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管理等因素,但业内专家普遍认为
、防止不确定性,可以提前防护安全、减小一定损失。
政策方面,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坚持三条主线(即:强化电站本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电站消防应急管理),通过建立五个机制(即:建设单位主体职责机制、项目准入机制、质量管控机制、并网检测
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此前,国家工信部发布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培育行业骨干企业,鼓励并支持企业开发再生利用技术、工艺。目前,我国以
,构建良性发展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动力电池回收一直是关乎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资源循环、绿色环保、安全管理、产业发展等均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的临近,如退役动力电池未能
电解液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办法)》,引导产业发展。
另外,《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等也进一步扩大储能需求及应用空间。
两条
及市场地位;国家能源局《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正式将新型储能作为市场主体,纳入国家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中;之后能源局又发布
储能 储能技术 储能发展